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
决定任命张海波为副市长 决定张海波为代理市长
12月3日下午,济宁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宏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茂瑞、林晋、马树华、孙颖,秘书长任向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后,会议听取了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庞建栋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说明,并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表决决定任命张海波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于永生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张海波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张海波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表态讲话。
张海波表示,这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命我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我为代理市长,这是对我的信任,能够在济宁这块热土上和同志们一起并肩战斗、干事创业,我倍感荣幸,也倍加珍惜。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站稳政治立场,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始终勇于担当作为,以勤政指数换取济宁的发展指数;始终恪守为民情怀,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强化履职尽责,在各项工作中拿出最高标准、展现最快速度、取得最好成效;始终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政府。我坚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有市政府班子的团结协作,有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奋斗拼搏,我们一定能够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共同谱写新时代现代化强市建设新篇章。
王宏伟主持会议时指出,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凝聚人大与政府工作合力,在监督与支持中相融相向而行,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努力交出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在监督与支持中协调协同,推进法治济宁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监督与支持中互动互促,依法履行人大职责,促进政府工作开展,共同推动济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朱朝辉,市委常委、副市长刘东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胜良,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许澎涛,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代表工委主任列席会议。
来源:济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