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怀忞。
先容我说句话:
公道自在人心,人心就是公道,就是天意,就是民心所向。顺应天意,就是顺应天下民心!在这面前,法律算个鸟?
法律和民心不一样,就一个字,改!
改的,顺应民意!
今天我很生气,要忍不住喷一喷法律了!因为法律是活的不是死的,可以改,你们不改,违背广大群众的心声,我就要喷。
别拦我!
愤怒原因就是:
河北邯郸初中生被杀埋尸案,太恶劣。我认为必须死刑!否则难平众怒!
法律怎么了?
法律不是人定的吗?
法律又不是死的!是可以改的!
昆山龙哥案,不是重新定义了正当防卫吗?不是推进了法律进步吗?
还有就是,未成年!一遇到这种事就有人站出来说:未成年!
尤其是懂法律的那些人!简直是死脑筋!
不是你家小孩是吧,你试想下如果是你家小孩你会不会想修改法律!
再说说,未成人,我认为情形极其恶劣的,必须死刑!!!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什么意思?
我先问一句,打江山,取天下难不难!
当然难!
可是古人把打江山和人的本性放在一起比较啊,天下都能打下来,本性改不了!
你们还再说,未成年!
人的本性,小时候就有了!
后面教育,思想引导,我不是说不管用,当然很管用!
但是每当遇到极端问题,他的本性还是会暴露的!
所以,必须对于情形恶劣,必须一棒子打死!不要日后危害社会!
成长越大,危害越大!
必须扼杀在摇篮里!
当然了,我说的未成年不是说杀了人必须判死刑!
我说的是情形极其恶劣的。
为什么?
我也深有体会。
因为我小时候,心里什么也没有,见到什么就是随心所欲,没概念。
比如,我看见小鸡一脚一个,踩死好几个!
现在想想很愧疚!
但是,我会想当时,完全是无心,对那个没有概念。
所以,我这种不能判我死刑。
因为我是无心,没概念致人死亡!
而河北邯郸这三个未成年,显然有心,故意杀人,有概念,情形极其恶劣!
必须判处死刑!
法律,定法律的人,还有法官,你们要好好想清楚啦!
我就问你们,你们心里觉得目前中国希望他们死还是活?
你们心里也清楚是吧,我不多说,保守估计10亿人想让这3个恶魔死!
你们心里可能也想,可是碍于法律!
这就是了,法律不就是你们定的吗!改呀!
我可是提醒下你们,你们这次不该,不判死刑的话。
目前关注这件事情的天下受霸凌者的人会寒了心,更加无助!
我敢保证,此类事件后续还会有。
然后,总有一天法律会改。
到时候,你们作何感想?你们延误了法律的进程!
我不说你们是妨碍法律进步的罪人就很留口德了!
最后,就一句话,公道自在人心!人心就是公道!顺天而行,就是顺应民心!顺应天意!
法律在这面前算个鸟?
一个字,改!
未成年情形恶劣,故意杀人的,今后一律判处:
死刑!
作者:怀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