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连友涉黑组织的起源可追溯至2011年。彼时,周连友以南平市建阳区融鑫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掩护,以个人和公司名义在建阳区、武夷山市一带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这一业务逐渐演变为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该组织通过高利放贷攫取巨额利润,并吸纳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成员通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手段,对借款人实施暴力威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秩序。
2014年10月,该组织制造了震惊当地的“房地产售楼部打砸案”。周连友团伙因与某房地产项目存在利益纠纷,公然对售楼部进行暴力打砸。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黄硕直接参与策划并指挥了此次事件。黄硕利用职务之便,为周连友等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提供帮助,甚至通过斡旋协调,使该案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事件成为周连友团伙长期逍遥法外的关键节点,也暴露了公权力与黑恶势力勾结的严重问题。
随着时间推移,周连友团伙的犯罪手段愈发多样化。除传统的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外,该组织还涉及虚假诉讼、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例如,他们通过伪造借贷合同、虚增债务等方式,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同时利用非法所得进行洗钱活动,企图掩盖资金来源。在暴力犯罪方面,该团伙多次实施非法侵入住宅、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甚至对普通民众进行非法拘禁,导致多名受害者身心受创。
至2019年,该组织已发展成为以周连友为首、成员达13人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其势力范围从建阳区扩展至武夷山市,形成跨区域犯罪网络。据法院审理查明,该组织在近十年间共实施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数十起,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并导致多名群众长期生活在恐惧之中。
三、政法系统的“保护伞”与腐败链条周连友团伙的长期猖獗,与公职人员的包庇纵容密不可分。除黄硕外,纪检监察机关在深挖案件时发现,共有24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及此案,包括公安、检察院、政府部门等多个系统的官员。这些人员通过提供案件线索、干预司法调查、泄露机密信息等方式,为黑恶势力撑起“保护伞”。例如,黄硕不仅参与策划打砸案,还利用其检察系统的人脉关系,阻挠公安机关对周连友等人的立案侦查,致使该团伙多年未受法律制裁。
福建省纪委监委在2020年10月的通报中特别指出,此类“保护伞”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与黑恶势力利益勾连,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黄硕于2020年7月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成为该案反腐进程中的重要突破。
四、案件的侦破与司法审判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攻坚阶段后,周连友团伙被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公安机关通过跨区域协作和线索深挖,逐步掌握了该组织的犯罪证据。2020年9月30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周连友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洗钱罪等11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2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十六年九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认定,该组织通过暴力手段确立非法权威,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其行为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组织性、经济性、暴力性、危害性)。判决书中特别强调,周连友作为组织者,应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其刑期创下当地涉黑案件量刑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