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警提示:部分货车可在非高峰期进入三环内

水月一镜花说娱乐 2024-03-13 00:17:00

导语:郑州市政府秉承优化服务,提高营商环境的决心与诚意,对市内货运车辆行驶规则进行了调整和优化。新的规程将于2024年3月15日生效,赋能货运行业发展,也将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主体:日前,郑州公安局交警管理局发布了一则通知,通知内容关乎货物运输业的发展。根据通知,自2024年3月15日开始,我市将对特定货运车辆在市区道路上的行驶权限做出区分规定,以更好地促进经济流通,提升营商环境。我们就此进行详细解读。

一、允许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四轮货车在工作日非上下班时间(早7点到9点,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晚5点半到7点半,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在指定范围内行驶。

这个范围涵盖了北三环路、东三环路、南三环路及西三环路以内,总长6米以下、宽2.2米以内、高2.8米以下且悬挂了新能源汽车牌照的中型、轻型和微型箱式、封闭式货车。然而,请注意此类车辆并不包括危险品运输车。

二、对于长度在6米以下、不足2.2米宽、2.8米高度以下的新能源双排座货车以及轻型多功能货车,任何时间段、任何地点都绝对不受行驶限制。

请大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让城市道路更加安全畅通。

三、其他包括标准箱式货车在内的货运车辆在市区行驶依然受沿用已久的禁行管制措施。但与以往不同的是,对以上货车的行驶时间段做出了调整。今年1月至3月底的早晚高峰期,管制时间调整到了每天的早6时至8时以及下午5时至7时。

这意味着,我以前是上午6点半到7点半和下午5点到6点半这个时间段不能进来,以后就是早上7点到9点和下午5点半到7点半这个时间段不能进去了。

这次改进旨在通过平衡道路资源利用,予货运行业更多的自由,以承载城市经济的快速增长。郑州市政府始终将改善营商环境放在优先位置,相信此举将进一步激发货物运输行业活力,协助其加速发展,并带来更广阔的就业市场和国内外经贸往来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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