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不要“九二共识”,他们又提出一个新概念,叫“二六共识”,这是罗文嘉提出来的。他们这种提法主要有三个目的。
第一,他们只要我们对台的优惠政策,而不要“一中原则”,罗文嘉所说的“二六”,就是马英九时期我们对台优惠政策,而且这些政策,我们已经以国家20个有关部门名誉下发了文件,是2019年11月4日下发的,名称是《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有26条具体办法,罗文嘉所指的就是这个文件。但是,罗文嘉应该清楚这一点,这个文件是在“一中原则”的基础上产生的,还有"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才有这些基本优惠政策。如果失去这个最根本的根基,这些优惠政策就不会成立。
第二,罗文嘉就是想绕开“一中原则”,他们还想搞“台独”,还想得到大陆的优惠政策,便宜都叫他们给占了,这样的美事儿无底下没有。我们明确地告诉罗文嘉,我们的《若干措施26条》仍然有效,但是,我们优惠的是坚持“一中原则”的台湾地区人民的。不是优惠罗文嘉等“台独”顽固分子的,这一点应该是很明确的。赖清德等人搞“新两国论”已经非常嚣张了,我们在34项农产品上取消零关税,是非常正确,未来我们还要加大这方面的力度。
第三,对于赖清德和罗文嘉这些人,不用客气,他们的“台独”本性改变不了,我们有的人经常说,我们不把刀架在他们的脖子上,他们永远都会走在“台独”这条路线上,也就是说,他们永不改悔。罗文嘉当然还有更多的“台独”言论,这些人是冥顽不化者,他们自己就给自己定义了。
总之,罗文嘉的“二六共识”就是一个只要我们的优惠,而不放弃“台独”的主张,是非常恶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