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一些偏远山区,分散的村民居住点和闲置的建设用地给农村现代化建设带来了诸多挑战。为此,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农村零星、闲置、低效的建设用地进行综合整理,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房屋搬迁
在许多偏远山区,村民居住点分布较为零星、分散,这不仅不利于农村的系统管理,也影响了基础设施的功能完善。此外,部分村庄还存在地质灾害的风险,严重威胁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这种情况已成为农村现代化建设的一大障碍。
为了应对上述问题,文件对农村零星居住点做出了明确安排,将引导分散居住、基础设施保障不足或有地质灾害避险需要的零星房屋搬迁到村庄聚集区。这一举措旨在通过集中居住,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效率,同时确保村民的生命安全。
2.村庄撤并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导致许多村庄的人口流失严重。这种现象不仅使得大量宅基地长期闲置、荒废,也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部分村庄的“空心化”问题日益严重,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对于人口流失严重、空心化程度较深的村庄,文件明确将采取撤并措施,引导村民合村并居。这一举措有助于清理腾退出闲置、荒废的土地,进一步提升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用地支持。
3.“零、闲、低”整理盘活
文件指出,对农村零散、闲置、低效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盘活,涉及村集体内部的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经营性用地,以及老百姓的住宅用地(宅基地)。这一举措旨在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保障农民合理居住需求、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用地支撑。
文件明确,可以通过整治工作将零星、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归并为大块宗地。对于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允许入市。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这些土地资源,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4.村民这几类用地的具体变动
对于村民的宅基地,文件明确在搬迁和撤并过程中,必须维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只有在村民确有需要且支持的情况下,才会进行相关工作。不得违背村民意愿强行实施。
村集体内部的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如学校、卫生所等,将通过土地整理,优化布局,提高使用效率。这些设施的改善将为村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提升生活质量。
对于村集体内部的经营性用地,如农田、果园等,文件明确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土地入市,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这将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
农村零散、闲置低效的建设用地将通过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这不仅有助于村庄的整体规划,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推动乡村产业升级。
农村建设用地的综合治理,是推动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发展质量的重要举措。通过房屋搬迁、村庄撤并和“零、闲、低”整理盘活,不仅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还能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