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厚祥的独到见解:书法大师源自不拘一格的书写

书法艺坛 2024-06-05 08:59:34

在一次书法展中,被誉为“狂草四人组合”成员之一的王厚祥提出了一个颇具争议的观点。他认为书法中的缺点实际上是一种艺术上的优势,是艺术表现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他主张在书法艺术中,那些书写上的不完美之处反而成为了一种优势,具有艺术性。进一步来说,他的观点是,如果一个字在书法中被写得过于完美,反而失去了艺术性,成为了一种缺陷。

在向观众阐述书法与日常书写之间差异的过程中,王厚祥发表了这番见解。他指出:“书法与日常书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在日常书写中追求的是便捷性和可读性,因此要求书写规范、字体大小一致,任何偏离这些标准的情况,如字迹歪斜或大小不一,都被视为缺陷。字与字之间的间距,行与行之间的距离,都应该保持一致。然而,在书法艺术中,这些标准就不再适用了。书法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它追求的是艺术性和个性化的展现,这与日常书写的标准是截然不同的。”王厚祥进一步解释说,在书法的世界里,艺术家们追求的是通过笔墨来表达情感和意境,而不仅仅是文字的可读性。书法作品的价值在于其能够展现出书法家的个性、情感以及对美的独特理解。因此,书法中的“缺点”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视为一种艺术上的优势,因为它打破了常规,创造出了与众不同的视觉效果,从而赋予了作品独特的艺术魅力。通过这次讲解,王厚祥希望观众能够理解书法不仅仅是文字的书写,更是一种富有表现力的艺术形式。他鼓励大家以开放的心态去欣赏和理解书法,去感受那些在传统书写中可能被视为“缺点”的元素,在书法艺术中如何转化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表达。

王厚祥在阐述书法的自然之美时提到:“将字写得规规矩矩,这是一种刻意的行为;同样,将字写得大小一致,也是一种刻意为之。为何这么说呢?因为一个字的笔画数量本身就不是均匀对称的,怎么可能强求它们大小一致呢?当你试图将笔画数量不同的字强行写得一样大时,这明显是一种人为的安排。自然的书写应该是笔画多的字显得大,笔画少的字显得小,这样的书写才符合自然规律。因此,艺术创作首先应当追求自然,随后才是变化与创新。”

王厚祥在讨论书法作品的魅力时强调:“当我们欣赏一幅书法作品时,会发现它越看越有趣味,其中的奥秘就在于它的变化性,给人以乐趣。设想一下,如果在展览厅中展出的是标准的美术字,你是否会愿意驻足观赏良久呢?显然不会,因为它们过于简单,缺乏吸引力。所以,艺术作品必须具备变化,必须有值得观赏的元素,必须展现出多样性。这正是书法与日常书写的根本区别所在。”

针对王厚祥的见解,一些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书写和书法之间并没有根本的差异,不应该将二者区分得过于遥远。书法是书写的更高层次展现,没有了基础的书写,书法就如同无源之水。当一个人的字写得足够好,并展现出个性时,那便可以称之为书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字写得歪斜就自动成为艺术。有些书法家的作品与常规书写相去甚远,难以被大众所接受,这样的作品实际上不能代表真正的书法。”

王厚祥借“艺术”之名提出,在日常书写中的优点,到了书法中反而成为了缺点。我的看法是,这个观点虽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未免过于偏颇和局限。他们倾向于认为,字的“美观”只代表基础的审美标准,属于实用的书写,而非艺术的书法;相反,将字“丑化”则被看作是高层次的审美,是艺术性的体现。这种看法导致一些人在创作时随意涂抹,却自诩为展现个性,错误地将其视为高深的艺术表现。

有人质疑,如果按照王厚祥的观点进行推理,岂不是意味着只有将汉字"丑化"才算得上是艺术,而那些能够将汉字写好的人反而无法成为书法家,只有那些本就书写不佳的人才有资格成为书法家?这样的逻辑听起来确实有些荒谬,甚至可笑。对于这样的说法,各位网友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积极留言,分享自己的见解和看法,我们一起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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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05 14:29

    此渣脸肿肿,屎食太多了,中国传统让这些鬼怪搞坏

  • 2024-06-14 19:26

    书法有五体,仅就行草书而言,王说法是有道理的。

  • 2024-06-17 13:54

    如果书法艺术的创作所心所欲,无法,无规,无矩,无准则,那人人都是书法大师,兰亭序也将一文不值了。

  • 2024-06-25 12:45

    按照书法协会这些妖魔鬼怪的标准,我的字颇有大师风范,我父亲评价像狗爬的一样[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