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今天咱们要聊的这起案件,简直让人哭笑不得,但又深思不已,一个老员工,上班时因为太累了,趴桌子上睡了1个小时,结果就被公司开除了!而且,这场官司最后还让他赢得了35万的赔偿金!是不是觉得像在看一部职场版的《人在囧途》?别急,咱们这就细细道来。
故事的主角是张某,一个在江苏泰兴某化工公司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还是部门经理哦,2024年8月17日,张某因为前一天晚上开车到半夜,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实在是困得不行,就在自己的工位上,以趴伏及躺仰的方式,睡了整整1个小时,说实话,这种经历咱们谁还没个一两回呢?但张某这一睡,可睡出了大问题。
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发现后,给张某制作了一份《面谈表》,载明了他的“睡岗”行为,张某也签字确认了,随后,公司工会也出具了《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合同通知的审批函》,同意以张某在上班期间睡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就这样,张某被开除了。
但张某可不买账,他认为公司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于是,一纸诉状把公司告上了泰兴市人民法院,这官司一打,可就有意思了。
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确实存在违纪行为,但从其管理岗位特性及此次睡岗行为的严重程度来看,睡岗1小时并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极坏影响,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以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为前提,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张某的违纪行为,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方面考量,具有偶发性,且客观上并未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宜认定为“严重”。
更关键的是,张某在公司工作了20年,期间多次被评优评先并晋升加薪,公司仅因其一次违反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就以较为粗暴的“一刀切”方式直接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显然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并无证据证明其《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于是,法院最终认定公司解除与张某劳动关系违法,判决公司向张某支付赔偿金35万余元,这操作,简直让人直呼过瘾!
所以啊,小伙伴们,咱们在职场上,还是得悠着点,别太累了,万一哪天你也像张某一样,一不小心睡着了,那可就不好玩了,不过,万一真的遇到了这种情况,也别怕,法律可是站在咱们劳动者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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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