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个刑事审判厅中,坐满了旁听群众和记者。在被告席上,一个身着黄色监狱看管服装的,看起来也有三十多岁的中年人站在那里,面色苍白,双眼无神,但是面部表情非常的激动,冲着法官席位在那大吼着,依旧在为自己无力的辩解。到底是犯下了怎样的罪过,能够使被告人如此深情激愤?到底是犯下了怎样的罪行,让法庭里的法官毫不犹豫的判定死刑?一圈三连,点个关注~
韩磊
“大姐,你把这个车子放在这里干什么?我们开车要过去,要到里面去停车。”2013年7月23日,韩磊和朋友相约一起去餐厅聚会,期间大家都喝了酒,酒足饭饱见天色还早,就准备接着续下一摊,便决定去KTV唱歌,但城市里的夜生活正好是最旺盛的时候,想要在停车场找到一个停车位,实在是太难了。
而就在此时,韩磊看到有一个停车位正好是空着的,而在这个停车位上此时正放着一辆婴儿车,在婴儿车的旁边正站着一个差不多40多岁的女人,于是,他将车窗摇下,对着站台上的女子大声的吼着,希望女子可以将婴儿车推出来,给他们让出停车位。
但是他的态度却引起了婴儿车主人的不满,不知道这位大姐说了一些什么,韩磊立马下车把婴儿车粗暴的推开。看到自己的孩子被这么粗暴对待的母亲怒火中烧,随即与韩磊发生了争执。
“你想干什么?滚一边去!”韩磊看到这位四十多岁的大姐冲了上来,于是,火气也是蹭蹭蹭的往上涨。那女子看到韩磊如此的蛮不讲理,也有可能是为了自己车中的孩子的安全,于是张牙舞爪的就往韩磊的脸上招呼。
本来就喝了一点酒,有着一些酒气的韩磊不乐意了,愤怒之下,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就往这位四十多岁的女子身上一顿乱揍。显然这个女子也不是忍气吞声的人,转过头来冲着韩磊骂了几句。然而让众人没有想到的是,韩磊居然将一腔怒火全部发泄到婴儿的身上,他竟然直接抓起婴儿车里的孩子,高举过头顶,下一秒竟然猛地向地上摔去。
许是被韩磊的动作给震惊到了,此时路上围拢过来的路人,连忙想要阻止,但可惜没能阻挡孩子摔到地上,而韩磊在做完此事后,许是酒气散了些,他意识到自己的冲动之举可能会酿下大错,而现场的围观群众,连忙第一时间报警和呼叫救护车。
而此时的韩磊当下只想到了要逃离现场,但是愤怒的围观群众并不想放过他,无奈他只得又退回朋友的车里,之后,在车子慢慢的挪腾下,韩磊终于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紧接着现场就被刺耳的120救护车的急救声音笼罩着。
“哎呀,当时那个小孩子好惨,被从这么高的地方,还是一个正当年轻力壮的中年人,用这么猛的力气砸到了地上。”“孩子当时脸色煞白,从表面上看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在事后进行去目击者证人的了解的时候,被询问到的当场的目击者的真人都是有些后怕,说着说着,又是有些群情激愤,毕竟一个两岁多的孩子被一位中年人如此的凶残的摔到地上,为天理所不容。
很可惜的是这个两岁多的孩子,在首饰室中经历了五个多小时的抢救,仍然是没有抢救回来与世长辞,可怜的孩子。在出生之后还没有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还没有体验到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已经被人间的恶魔逼迫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随后,孩子的家人选择了拒绝接受民事赔偿,坚定的要求上诉。而韩磊作为被告人,与2013年的7月23日因为停车问题产生纠纷,随后对原告李女士进行殴打,更甚至将怒气转移到了李女士的两岁女儿的身上,将孩子摔在地上,导致两岁的小女孩因为颅脑损伤,最终死亡。
而另一名被告人李明在明知韩磊实施上述行为的情况下,仍驾车带韩磊逃离现场。
接到了上诉的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联合,以这辆白色的轿车为线索,对韩磊和他的同伙李明进行抓捕。警方的行动力自然是最快速的,立刻锁定了韩磊和李明的位置,对二人实施了抓捕。同时,法医也开始着手进行尸检,希望可以通过尸检来了解事实。
通过实体解剖查看这名婴儿的伤情,发现她的头骨颅骨发生了崩裂。尸检报告显示是孩子从高处着落,头部碰撞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致使孩子重度颅脑损伤以至于死亡。并且孩子的皮肤表面有多处的擦伤,身体上的损伤程度属于轻微伤。这些报告足以见得当时韩磊摔孩子的时候所用的力气之大,
“这次的案件的罪犯所犯的行为可以说是非常的恶劣,社会上的影响非常的巨大,由我来主审此案,可以说我的一言一行都可以代表我们这个一中院所代表的水平。”张鹏,就是韩磊这次案件的主要审查法官。在200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由于这次的事件在社会上所造成的舆论的影响非常的巨大,所以说压力也定在了每一位法庭的检察官的头上。
张鹏每天都是在法院和家中两点一线的奔波着,每天在各种证词和证据间不断的揣摩着,思索着。作为法官,不能够放过每一处的细节。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他每天都会抱着当时那个公交车站的一个摄像头所拍下来的现场录像在那反复的观看,希望可以从中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并且可以通过这个视频中的一些细节对比双方证人提供出来的证词。这将会成为庭审的一些主要的依据。
韩磊作为被告人,他在法庭上极力辩解,就在数月之前,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不知道没有任何动机的人,当着一名母亲的面将一个女童举起摔地致死。他声称自己摔的是车子,不知道是孩子,但是从现场监控一帧一帧的回放中却可以明明白白地看出,韩磊抱着就是孩子。
“当时抱着被害人的时候,你的手上是怎样的感觉?”
“我反对,公诉人已经带着明显的诱导性的因素。”在法庭上当公诉人,向被告人提起这个疑问的时候,被告人的辩护人便立刻打断了公诉人的询问,严重的干扰着审理的秩序。“合议庭认为,这个问题并没有什么诱导性因素,是基于经验正常询问的,公诉人继续询问吧。”张鹏义正言辞的打断了被告人的辩护人的解释,在气场上,顿时压住了歪风邪气。
“庭审并不是说仅仅是去走一个流程,而是通过双方的辩护人之间的,一个没有硝烟的交锋,从中可以获得更多的有用的信息,从而能够引导我们正确的处理每一次的案件,然后落实适用的法律。”每一次的开庭审理,张鹏总是在全神贯注的听着双方的辩护人的证词,然后认真的用笔记本记录下来,不断的分析着。时而认真思索,时而恍然大悟。
在事实面前,被告人韩磊愿意承认自己的一切错误,接受法律对于他的一切处罚。韩磊在法庭上说他以前不知道法律对一个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现在他知道是对于他良心上时时刻刻的折磨,无时无刻都在悔恨。这只是冠冕堂皇的说辞,真实的原因是,韩磊通过以前的几次带罪入狱所总结出来的经验,他认为只要自己的认错态度好,法官就有可能给自己减刑。但是这次他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最终于2013年9月2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作为韩磊的朋友,李某在明知韩磊故意杀人的情况下,仍采取包庇窝藏手段,阻碍警方逮捕韩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第一款,系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在最终的审判结果宣布之后,韩磊显得异常的激动,可能从他的内心的深处想的是自己的认错态度这么的积极,为什么还会判处死刑!他两腿发软的被旁边的狱警扶着颤颤悠悠的走进了监狱。在未执行期间,他多次的要求见自己的律师,要求上诉。
2013年11月29日上午9点,在北京市高院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韩磊、李明故意杀人、窝藏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月25日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地狱坦荡荡,恶魔在人间。韩磊最终还是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2014年10月31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兴摔童案”凶手韩磊被执行死刑。上午9时30分,法院向韩磊出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决定,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