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我休假回老家结婚,女方家提的结婚条件是“一拧三转四不动”

伊河史话 2025-01-26 05:25:42

我1969年入伍当战士,1974年提干当排长,1977年回老家结婚,女方家提的结婚条件是“一拧三转四不动”。近些年常看新闻,看到里面女方提的彩礼是18.8万,甚至高的到38万,觉得真是胡来,想起自己40多年前结婚根本没有彩礼一说。

我在部队提干当排长以后,工资每个月52元,扣除伙食费,只剩下37元多一点,再加上当时我喜欢抽烟,那时抽一盒5毛的茅庐烟,一个月也得花掉3、4元钱,剩下的就不多了。家里没钱,母亲就让我每个月给他寄30元,我理解父母的难处,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年底大队分不了多少钱,因此,我能省一点钱寄回家,就能减轻他们的负担。1975年,妻子还是姑娘时,头一次到我家来,我们那里把女方上门叫看地方,女方上门不能空手,母亲给女孩两套衣服的布料、再就是鞋袜和其他一点化妆品。因为女方愿意,过了三个月后就同意和我订婚,当时,我在部队上回不去,只能拖到我休假时再说。年底,由于连队控制干部在位率,我不能回家休假,只有等过了正月十五以后,我们才分开探亲。1976年4月,我探亲回到家里,由于假期时间短,在我回家的第3天,双方家庭坐下来说订婚事情,这一次,母亲给女孩起码每次四套以上做好的衣服和其他鞋袜等女孩子用的东西,还提出了要“一拧三转四不动” (即一拧是收音机,三转为自行车、缝纫机,四不动即四间房)。其实,之前女方家早已悄悄和我们家说好,这些条件也是事先我们就准备和答应下来的,结果,订婚进行得很顺利,之后,女方以准媳妇身份和我们家交往,我归队后,女方定期到我家来看看,有时也会帮助我母亲做些家务,父母对妻子挺满意。1977年国庆节,我和妻子在老家举行了婚礼,而这时,我的职务刚调到副连长,因此工资也上涨了9元钱,多了9元钱,我每个月给妻子的钱就多了9元,妻子说抽烟不好,我本来就没烟瘾,后来也把烟戒了。

后来有了孩子,家庭的负担渐渐重了,但我已成家,很少再顾父母那边。感恩父母,把我们养大,成家,他们就老了,等到弟弟结婚时,就开始有彩礼一说了,但多少还是两家商量着来,我们那个地方很少有女方张嘴就要多少多少的。令我欣慰的是,我最小的弟弟后来考上了大学,到地级城市工作,他结婚时家里基本没花钱,女方是城里人,也没怎么提彩礼的亊。彩礼,压垮了多少家庭的幸福!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