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张阿姨每月支付赡养费500元。
2024年初的上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给这个案件画上了一个极其意味深长的句号。在她80岁的那一年,徐阿婆接过判决书,眼里闪烁的泪光藏着说不清的滋味。
谁能想象呢,在尊重老人和爱护孩子的中国,一位95岁的老人会选择将她自己55岁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这真是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要赡养费需要闹到法院吗?"很多人会这样询问。
然而事实远不止如此单纯。三个月前,徐阿婆曾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每个月的赡养费上涨至3000元。此数目的金额,几乎等同于她女儿张阿姨每月3080元的退休金。
这是一个让人心酸的数字游戏。一边是八旬老母亲的基本生活需求,另一边是年过半百女儿的退休收入。3000元和3080元,这两个数字之间仿佛有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
"这也太离谱了吧?"、"这是什么神仙要求?"网友们议论纷纷。但在这些跳脱的惊讶背后,是一个关于亲情、责任与现实的复杂故事。
法院最终判定的500元赡养费看似是一个中庸的数字,但这一数字却反映出当今社会中老人赡养问题的无奈。从最初要求的3000元到一审法院判决的200元再到最后的500元,这些数字的变化无一不是在亲情和现实之间反反复复,挣扎不断。
这起案件的复杂性远不止赡养纠纷,它就像一面镜子,清晰地反映了当前社会老龄化问题的种种矛盾。
这个转折不经意间掀开了这个家庭故事更深层的伤疤。而那套房子,正是引发家庭悲剧的导火索。让我们把时间退回到更早之前,找出这对母女关系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地步的。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对母女曾经和谐的关系因为一套房子破裂,最终走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这对母女关系如今的走向,很大程度上要追溯到那套房子。徐阿婆、张阿姨和张阿公三个人曾经同住。
从外面看,这个家就像一个温馨的三口之家,可实际上,这里的气氛远比上海的冬天还要冷。
"房子原先是在我的名下,现在却变成了她的。"徐阿婆满脸无奈地说道。这句话背后的故事引出了这对母女关系恶化的开端。
张阿姨不知用何种方法将母亲名下房产偷偷转到了自己名下。此举直接导致原本和谐的母女关系破裂。
自从那次以后,母女俩虽然还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她们的话越来越少,关系也愈发紧张。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徐阿婆并没有因为房子的事情而去起诉女儿。可能在她的内心深处,认为再大的事也抵不过一个“亲”字。
然而,这个决定使得这位老人陷入了更为尴尬的境地。
徐阿婆由于没有缴纳上海市社会保险,没有退休金。平日里基本上靠张阿公的退休金维持生活。本来生活就很捉襟见肘,现在房子也不在自己名下,这使得老两口的晚年生活更加艰难。
“你说我容易吗?”老人带着深深的委屈,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女儿,竟然不帮我,还在我最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
这让我的委屈就像黄浦江的水一样,总是倒不完啊!”。
房子的归属问题像一根刺,深深的扎在母女俩的心里。张阿姨还在振振有词:"目前她们不也在这儿住着吗?"而徐阿婆心里清楚,只要房子的归属权发生变化,老两口的在家中的地位也会跟着改变。
这座房子的气氛实在是太沉闷,刚刚走进房子的我便有一种要窒息的感觉,仿佛是走进了一个大蒸笼一般。更让我为之惊讶的是,这样的情况在当今社会并不鲜见。
但是,房子的事情可能只是个事件的导火索。
同样是亲生的孩子,为什么差别会这么大呢?
徐阿婆的儿子工作在外地,每年都雷打不动地给父母寄7000到8000元的赡养费。谈到儿子时,徐阿婆的语气里充满了欣慰。
这些年下来,老人家数着手指算了算,儿子已经给了超过10万元了。不光如此,老家那边的人情世故,儿子也都一力承担着。
"远在天边,心在眼前啊!"徐阿婆眼中充满了光芒。
相较之下,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张阿姨的行为表现简直是亲妈亲爸都不认。关于房子的事情就暂且不提,如今连最基本的赡养费都要对簿公堂。
这让徐阿婆非常心痛,可又能怎么办呢?毕竟孩子是自己亲生的。
"我每月的退休金只有3080元啊,要我付3000元的赡养费,这简直是要了我的命啊!"张阿姨听到母亲要求的赡养费数额时,差点没背过气去。
张阿姨提出的解决方案听上去虽然也有道理,但更让人无语:"要不,你们搬去跟哥哥住,这房子我拿去出租,租金都给你们当赡养费。
这是什么神仙解决方案?竟然还把父母赶出家门,这也太不孝了吧!听了这话,徐阿婆心都凉了半截。
儿子远在外地却时刻惦记着父母,女儿近在眼前却处处推诿,这强烈的反差比上海的天气还要善变。
在寸土寸金的上海,张阿姨的退休金为每月3080元确实不多。
这场官司的另一个转折点不得不被提及。
“我女婿有稳定的工作,他们家完全负担得起!”徐阿婆在法庭上的话掷地有声。
这句话说出后,整个审判室的气氛瞬间凝固了。法官环顾四周,看到老母亲情绪激动,张阿姨低头不语,这桩案子判决起来可真不容易。
"为什么我哥一年给七八千,而我一个月才给三千?这对我不公平!"张阿姨实在忍不住抱怨道。
这差别待遇也太大了吧!一个年付要七八千,一个月就要三千,谁都会觉得非常不公平。但问题在于,儿子是主动给的,而张阿姨却要等到被告上法庭才被迫接受。
在一审法院多次斟酌后,最终判决张阿姨每月需支付200元赡养费。这个数字一出,母女俩都不甚满意。
徐阿婆抱怨道:"200元在上海能干什么?连个鸡蛋都吃不起!"
张阿姨对此很不满:“我的退休金只有3080元,还要上交200元?”
这一判决就如同一桶凉水,不仅没有浇息这场家庭战火,反而使火势变得更加猛烈了。徐阿婆愤怒之下,直接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需要慎重考虑。一边是80岁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边是55岁退休女儿的经济能力。这不仅仅是个数目问题,更是对法律如何平衡亲情与现实的考验。
最终,法院将赡养费调整到了每月500元,这一金额既考虑到了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考虑了张阿姨的实际支付能力。
然而事实上,这场官司没有真正的赢家。
500元的赡养费,对于徐阿婆来说实在是太少了,甚至连塞牙缝都不够。然而,对于张阿姨来说,这笔钱又显得太重。更重要的是,这场官司已经使母女之间原本脆弱的感情彻底降至冰点。
法律虽然看似冰冷,但是人心是有温度的。
"法律已经给出了解决方案,但如何修复已经破碎的亲情呢?"
法律角度来看,这个判决确实完美无瑕。《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这不是个别约定,而是法律义务。
一般情况下,子女应该支付赡养费不超过其收入的20%。以张阿姨为例,她的月收入为3080元,法院判她每月支付500元的赡养费,这个比例恰到好处。
法院此次的操作专业水准较高。
但是,房子的问题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张阿姨私自将母亲的房产转到自己的名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尽管徐阿婆并未追究此事,但这笔账早晚都会清算。
看似是威胁的徐阿婆表示,"要是哪天我想告她,那她可就惨了。"其实她是出于无奈。
这看似只是一场普通的赡养纠纷,但实际上却折射出了当代社会养老面临的诸多困境。
更让人叹惋的是,类似的故事每天都在重复上演。
故此,这个案子并非单纯的家庭纠纷,而是一个关于现代社会赡养与亲情的现代寓言。它提醒我们,法律可以判决赡养费的数额,却永远无法修复已经破裂的亲情。
亲情无法用金钱来衡量,这是众所周知的。
法律规定是规定,广东人没有要求嫁出去的女儿赡养父母,儿子没赡养父母谁都看不起,就算砸锅卖铁也要顶硬上,除非山穷水尽才会叫姐妹帮帮忙。
把房子卖了,母女俩一起去乡下,你俩吃百年吃不完这房子!
儿子不孝老人思想有问题谁照顾她的谁给她做饭做家务
老阿婆为什么没有退休金?在上海最差的老人,九十几岁了也要有三千多的养老金!再加上老伴的退休工资,还有儿子给的,生活应该不错啊!外地的老人每个月只有一两百块的养老金不也一样活吗?就是上海的消费太高了,再这样下去,上海的人会越来越少了!生活压力太大了!
我想问下这个房子怎么弄到女儿名下的
房子卖了都应该有几十万吧,却把母亲名下的房子骗到自己名下,200-500都觉得多,那就把房子还给母亲呗,
老妖婆子偏心眼
如果是真的那女儿就不是人,贪了母亲的房子却又不想赡养老人。但自己生自己养自己教的,无论是甜是苦也得自己承受。
法定赡养费是(夫妻双方的收入-两人基本生活费)×20%÷老人人数。基本生活费=当地最低工资标金额
老人可以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养老。
女婿是没有资格赡养的,不信你们查一下,女婿家老人没了,女婿全力赡养老婆家老人,一分钱税都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