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2024年12月16日,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在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摄”)诉TikTok、字节跳动等多家公司(简称“字节”)侵犯版权及盗用商业秘密案中,对于原告美摄提出的强制补充证据开示的动议作出一份裁决,同意了美摄提出的要求字节补充“源代码”的请求,但将范围缩小至“源代码的音频和视频编辑部分”。
在此次原告请求的强制补充证据开示请求中,美摄寻求字节提供源代码、财务数据和使用数据,涉及的软件程序除了TikTok外,还包括Faceu、CapCut、Lemon8、轻颜以及BytePlus Video Editor SDK,这些都是字节旗下的软件产品。
字节有30天来提交相关证据。
这是双方在今年7月,该法院批准了美摄第四次修改动议后,又一个最新进展。
实际上,双方围绕着美摄前员工谢某离职后进入字节,后美摄发现源代码被字节应用到多个程序中,而引发的商业秘密诉讼,且原告美摄在中国和美国均起诉了字节。
其中在中国的案件审理在今年已经作出了一审判决,根据美摄在今年6月12日官方发布的信息显示,美摄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起诉字节旗下多家关联公司的多款软件代码抄袭的8个案件,都取得了一审胜诉。
在中国的诉讼中,美摄对字节的索赔金额高达22.74亿元。
去年6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字节旗下巨量创意、火山引擎VESDK等6款软件产品代码抄袭,判决赔偿627万元。
今年5月,北京高院认定抖音、剪映两款软件侵犯美摄SDK软件的著作权,判决抖音等相关公司赔偿美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43.47万元。
两起案件合计赔偿2600多万元,这仅仅是美摄索赔额的不到1%,一个零头。
于是双方在美国的这场诉讼或许能有不一样的结果。
美摄在2021年于美国德州西区地方法院起诉字节和TikTok。
在本次动议中,字节辩称,对其应用程序进行原告主张的证据开示是无关紧要的,因为美国商业秘密和版权法只允许在满足某些事实门槛的情况下对美国境外的行为进行赔偿,但是字节认为美摄还未能做到这一点。
于是双方就域外损害赔偿等问题展开了辩论。
美摄表示已向被告提供了TikTok安卓版本15.0.0和25.0.0中复制的美摄源代码的示例性行号标识,先是被告的源代码版本中的一致复制,包括被告字节在2024年11月11日声明中引用的版本,这一点已记录在美摄2024年11月30日的致信中。美摄也确认,被告在其最近质询的回复中,确定了被控软件工具的版本合理的包括复制美摄的源代码。
而且根据被告提供的信息,美摄已经确定前员工谢某从美摄获得的源代码是在中国被合并到被告的源代码中,然后该代码至少被合并到美国版的TikTok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