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ST盛屯202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概况
2025年1月23日,ST盛屯(600711)发布2024年度业绩预增公告,预计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5亿元至21.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98.92%至712.26%;扣非净利润预计为17.08亿元至20.08亿元,增幅达537.08%至649 %。尽管业绩亮眼,ST盛屯仍需妥善解决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的投资者索赔问题。
二、ST盛屯信披违规及行政处罚情况
ST盛屯因财务造假行为于2024年8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具体违规事实包括:
虚增收入与利润: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通过“控制权未实质转移即确认收入”的方式,导致2021年年报多计营收3.59亿元、利润1.94亿元;2022年年报多计营收8414.9万元、少计利润1.39亿元;2023年半年报少计营收7818.83万元、利润2295.69万元。
处罚结果:公司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00万元;时任董事长张振鹏、陈东及财务总监翁雄各被罚150万元,总裁周贤锦被罚100万元14。此外,上交所对ST盛屯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及监管警示。
此次处罚标志着公司信披违规行为坐实,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三、索赔条件及股民须知
基于上述,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胡鹏律师提示,初步判断,索赔条件为:在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买入ST盛屯股票,并在2024年4月23日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者。
索赔依据:因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投资损失,可主张赔偿差额损失、佣金及利息。
材料准备:需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账户证明等文件,委托律师后可启动法律程序。
时效性:证券诉讼时效为揭露日或更正日起3年(2027年8月5日截止),建议尽早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