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内蒙古女子和丈夫请朋友到酒店吃饭,一直吃到晚上10点左右,服务员走进包厢提醒她们,半小时内不走,之后加收200元的超时服务费!女人气死了,为什么点菜的时候服务员不说?可朋友在,女人碍于面子就给了钱,事后越想越拿不准!高女士说当晚要招待一群朋友,所以她提前来酒店预定了包厢和大餐桌,但酒店没有人告诉她晚上10点30分以后会收超时费。当晚,小伙伴们都到齐时已经是晚上7:00,高小姐吩咐服务员上菜!好久没聚了,大家边吃边聊的很开心,一眨眼3个小时就过去了!
但是服务员这时候走进包厢说,哎,我们酒店有规定,用餐时间超过22:30,要加收200元的超时服务费!高女士听了,非常生气。这不是逼着他们赶紧离开吗?但是那群小伙伴还没喝够,桌上还有菜,半个小时也吃不完!高女士的丈夫在喝酒的时候,听到服务员这么说,非常生气,大声质问服务员,为什么不提前告知服务员付款的事情?高女士生怕丈夫酒后和服务员吵架,他的朋友都在。为了面子,她安抚丈夫,说自己去找经理谈,交了超时服务费200元。随后,高女士回到包厢告诉大家酒店只是提醒我们要我们早点离开,她已经和酒店约定好了不收取超时服务费,所以大家继续畅饮!就这样,一堆人一直喝到12:30!而且高小姐还跟老公说,她回家的时候酒店居然要收200元的服务费!高女士的丈夫顿时勃然大怒。第二天一早他就来到酒店,要求酒店负责人给他写下了一张收取“超时服务费”的白条,然后给调解员打了电话!高女士和丈夫称,酒店没有在他们吃饭前告知要收取超时服务费,而且在包厢里没有任何文字提示。如果他们提前被告知要收取超时服务费,他们肯定不会订这家酒店!此外,高女士还质疑酒店的超时服务费是如何计算的?为什么没有明码标价,是一分钟多还是3个多小时200元?仍然,超过多少时间收多少?如果自己花的不清楚,酒店会给一个解释!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酒店收取超时服务费是否合理呢?
有网友表示,收取超时服务费没有错。你要是喝到半夜,服务员总不可能为了你们一桌客人,熬到凌晨三四点吧?每个酒店都有关门时间,如果过了关门时间不让服务员下班,就要给服务员加班费。否则他为什么要为你服务?其实不管是收小费还是加班费,只要酒店提前通知高女士等人,双方都没事!但是,现在酒店并没有全程告知,也没有书面提醒,直接说要收取超时服务费,侵犯了高女士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法》规定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消费者有权了解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也就是说,酒店需要申报加班服务费,如何收费?例如,一分钟和半小时有区别吗?而且客观的说,大部分酒店和餐厅是不收取超时服务费的,顾客坐在那里吃饭是不可能的,肯定会加酒加菜。这样的付出真的是物超所值!让顾客很反感!后来经过调解,酒店经理退还了高女士200元的服务费,觉得给服务员加班费是对的,但是这部分费用不应该全部算在消费者身上,应该是酒店老板自己出,说明你们服务好,下次还会有回头客!那么,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