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绵的细雨,舒适的风,终于为这个处在祖国最南方的城市带来了一丝秋天的味道。北方的故乡却早已是秋天的节奏,手机里,家人、朋友提醒加衣的短信不断。
去年的现在,我像是一只笨重的蜗牛,正在为着梦想而努力地一步一步地往前爬。但也偶尔会忙里偷闲,我喜欢坐在教室里靠窗的位子,沐浴着暖暖的阳光,舒舒服服地睡个午觉。也会在下课时跑到楼下,摘一只叫不出名字的小花或者只是一片绿叶,然后回到教室小心翼翼地夹到课本里。又或者在晚上自习之后到操场上一边慢跑一边在心里偷偷数着有多少对情侣。
终于,我的十七岁,我的高中时代到底还是结束了,彻彻底底的结束了。一切的一切,都在今年的这个夏天画上一个不太圆满的句号。画面定格在那个下午,刺眼的阳光,燥热的微风,滚落的汗水,而我们就在那散落了一地的试卷里,准备着明天的高考,甚至来不及道别。
夏天还未接近尾声,我却已经整理好离家的行囊。静悄悄的,一个人,没有通知朋友,也没有通知同学,告别父母,独自踏上远方的列车,匆忙逃往一个陌生的城市,在那里,我知道,我将重新编写我的故事。
现在的我,会慢慢地喜欢上这个陌生的城市,喜欢上这里看起来很高的蓝天,喜欢上这里像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喜欢上这里形形色色的各种人,甚至喜欢上这里多变的天气。还记得,以前的我,是最讨厌下雨天的呢。
以前的自己,总是觉得要我自己一个人吃饭逛街,是一件很难的事,总是觉得,享受一个人的时光,是未来长大以后才会做的。可是现在,猛然发现,自己早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长大成人,是时候独自享受一个人的小时光了。
突然看到空间的留言,待你婚纱落地,我会在你身旁。谁也取代不了你们在我心中的地位。一刹那,心弦被触动了,眼眶还是不争气的红了。我最亲爱的闺蜜们呀,我还是忍不住的想你们。
苏童曾说,做男人就应该为女人发一次疯,至少一次。而我,竟然也有过类似疯狂的举动。为了那个心仪的男孩子,在艺考的前一天,坐上一班公交车,穿过整座城市,到达城市的另一端,看着车窗外面的天空一点一点的变暗,心中的激动也一点一点被磨平。而如今的我们,是朋友,知心朋友。而现在想想,那么荒唐的举动,真的只是年少无知,任凭一腔冲动。
今天逛街,看到路边橙得可爱的红萝卜,与朋友一起买了几根,刚咬一口,突然顿住,为什么这跟记忆里的味道不一样呢。说实话,记忆里的味道到底怎么样,我也不太清楚了,只是觉得记忆中的很好吃很好吃,其实,如若真作比较的话,恐怕也是差不了多少吧,但是总是觉得记忆里的味道是最好的,为什么会这样呢。
席慕容曾说,记忆就像一朵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我以为,那些曾经会永远牢牢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以至于在我以后的十年、二十年里还可以慢慢回味。可是,我发现,我错了。那些有关于我的过去,我的曾经,就像被倒进海洋里的一团黑墨水,慢慢开始淡化,最后终于消失在水中。总是感觉眼前就像隔着一层薄纱,无论我如何费尽心机地回忆它们,看到的都只是一些影影绰绰的片段,那么的不真切。
所有人都是一样,以往的那些曾经,就好像是铁皮管里的牙膏,而经历的事情越多,那些曾经的回忆,就会逐渐被越来越来新鲜的体验,一点、一点的挤出来,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变形的空铁皮,被人们随手丢弃,以至于慢慢淡忘了。这就是时间的力量,时间匆匆构建了一切,而又匆匆摧毁了一切,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而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好好活在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