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个小男孩骑行时摔倒被汽车碾压一事,短时间内成为网络热点,引发网民的围观、讨论。
该事件发生在昨天的河北容城县贾光乡南后台村附近的南拒马河右堤公路上,该公路系双向两车道,即一个方向只有一条车道。
据媒体的报道及流出的现场视频,一个骑行团在公道一侧前行,突然一男孩摔倒在对向的车道内,而恰恰车道内有一正常行驶的汽车,直接碾压过去了。
视频显示,孩子头部出血,其父在一边跪地痛哭,骑友们情绪极其激动,逼司机下跪。
据涉事汽车的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汽车车速为52Km/h。而据媒体的报道,骑行团包括男孩的自行车车速较高,约为40Km/h 。
在另一段视频中,摔倒后被碾压的男孩曾在骑行中对父亲大喊“慢点”,可惜他的父亲不听。然后孩子大概是因为骑的吃力,没有掌握好自行车的平衡,给摔了出去,恰恰摔在正常行驶的汽车前面。
仍据媒体的报道,称事发路段是未交工验收路段,没有通车,未划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车道。
媒体在报道中称被碾压的男孩年仅11岁,已经死亡,当地交警迟迟未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称“事发道路未开通,属于刑警管。”而刑警大队让他们最好与遇难小孩家属方先协商。但他们并不清楚双方应负责任。
而涉事的小车司机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羁押在容城县看守所。
另据媒体及网络上的报道,死亡男孩的父亲经常在网上晒父子二人骑行的视频,而且是高速飙车的小视频。
曾有网友在他的视频下善意的提醒这个父亲,这样做太不安全,他还说40码的速度是正常的休闲骑,还说轮不到网友管。结果8月2日提的醒,8月13日就出事了。
那么, 40码是个什么概念呢?
一般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能达到40码,可是法律上却限制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是25码。
而在很多城区,汽车的时速也被限制在40码。
所以,40码对于单薄的自行车而言,是个极高的速度了。而在有机动车行驶的公路上骑自行车飙出40码,只能说太不敬畏生命了。
而在媒体的报道中,采用的观点是骑行是一项运动,本意是为了锻炼身体,但打着“健康”旗号的违法违规骑行是不可取的。若罔顾交通安全,不仅涉嫌违反交通安全法规,也为自身安全埋下隐患,对这类团体应该进行管理和引导。
那么,网民又是怎么看的呢?
目前来看,基本是一边倒,虽然都同情可怜的男孩,可是更同情无辜的司机。
毕竟,换谁驾驶那辆汽车,都不大可能躲的过。或许,只有“遥遥领先”才能躲的过吧。
有网民发布了他所了解到的信息。
有网民指视频里那个光膀子的,大概率是骑行团的组织者,因为要承担责任,所以才那么激动。
有网民直指家长太不负责任,司机很倒霉。
有知名博主指该起事件应当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在于监护人,而且司机可以追究殴打他的人的法律责任,即使依法无责有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可以由保险承担。
关于此事件,“法治日报”官微发帖,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也就是说,如果孩子不满12周岁,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的。如果孩子骑自行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因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事故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法治日报”该帖子下的留言,基本上是依法说事儿,有法院账号转发,也算是表明了态度。
韬哥当时在微博上也发了评论,指这个事儿应当仅从法律层面来分析,不能夹带其它因素。我们要重点关注的有三点,第是骑行团和男孩骑自行车有没有占用机动车道,第二男孩的年龄是否达到可以骑行上路的年龄,第三是司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比如逆行、酒驾、超速等。必须一切以法律和事实为基础、为前提!
目前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司机是不存在违法问题的,而男孩的家长存在的问题就大了。毕竟,他的儿子不到12周岁,从法律层面他带孩子上路骑车是违法行为,即这个父亲违法了,应当承担责任。
其实,这个骑行团的组织者如果知道男孩不到12周岁的话,也大概要承担一部分责任,毕竟是知法犯法,还没尽到保护义务。
所以,在韬哥看来,虽然涉事小车司机目前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羁押在看守所,可这只是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而已,并不代表有罪或者有责任。
如果目前媒体所报道的、网上所发布的信息没有变化,那么有可能在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发出之后,司机立即就会被更换强制措施,比如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甚至是直接释放。
而且直接放出来的可能性很大,也应当直接释放。
关于这起事件,“广州日报”的一篇评论,韬哥觉得说的还是挺好的,分享一下:
这场意外本可以避免的——如果父亲能遵守法规,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上路骑行;如果司机在看到车辆两侧均有骑行者情况下,提前收一下油门;如果骑行男孩的那句“慢一点”,领头者能及时听到;或许,悲剧可能就不会上演。
可意外之所以为意外,就是要让世人知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可言。
怎样让悲剧不再重演,或许是现在唯一可做的事情。譬如,如今盛行的骑行歪风,是该刹一刹了。从追逐竞速、随意变道,到动辄十几辆车排成一队,这些把公共道路变成了“竞速场”的行径,不仅无视交通规则,更把他人与自己的生命视为儿戏。
说到底,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当谨记,骑行不是竞速,生命无take two。
一个网友的评论,应当说更准确和更有深度,即这个事儿“全国搞团骑的那帮人都看着呢,本来这群人就是最无视交通法的,这次如果判司机有责任,我敢说,这帮人以后会更加无法无天。甚至抖音,快手,小红书那些骑行网红们以后会拼命吃团骑的流量,更加吹捧高速骑行。”
所以,韬哥最后的观点还是老样子,守法者不能替违法者承担后果和责任!珍惜生命,请先尊重法律。
所以,全国人民都盯着这起事件的结果,究竟是鼓励守法还是鼓励违法!
让我们拭目以待!
那个涛哥说的甚,什么两边有骑行者收一下油门,汽车52公里说快,自行车40就不说了
再来一个请先生赴死!如果司机判定责任重大,那以后路上就全是爹。
没有认定责任,凭什么把司机羁押?明摆着那孩子父亲责任,不能因为他是孩子家属就胡来啊!孩子肯定无辜,孩子肯定可怜,但是这不是司机造成的啊?这不乱来吗?
又没超速,收什么油门,鸣笛超车,压死了活该纯属意外事故走正常程序处理即可,优胜略汰,自然法则
血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