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去世后的这9个法律和伦理问题,别说都和你无关!

柴进啊 2025-02-08 17:46:26

故事一开始,要从大S徐熙媛的突然离世说起。

你可能知道,大S徐熙媛在娱乐圈可是被誉为天后的重量级人物,她的离世在2月3日这个特别的日子传来,真是让人震惊也悲伤。

大S家庭成员据说她是在和家人在日本旅游期间,得了流感并发肺炎,不治身亡,享年48岁。

想想她在日本旅游,而我也正好在日本考察,那段时间我们几乎是在同一个地方,只是上天有些偏爱我,让我避开了无情的流感,更没有并发肺炎。

尽管如此,这个问题先放一边,我们来聊聊她离世之后那些需要我们思考的法律和伦理问题。

确实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好好反思。

孩子们的监护权归属问题。

那啥,根据我国法律,你如果是父母的一方去世,那另一方,通常是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就恢复法定监护人身份。

换句话说,大S去世的话,她的前夫汪小菲将自动成为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

这事情在法律上讲的通,因为亲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位监护人,除非有特别情况像是法院剥夺父母监护权,话说回来,这种情况还是很罕见的。

更进一步,根据台湾地区的《民法》规定,离婚后若拥有监护权的一方死亡,监护权将自行转移给生存的另一方,也就是前夫汪小菲。

这一点就算大S立遗嘱也无法改变。

台湾地区的《民法》讲得很明确,离婚后哪怕原本是由一方行使监护权,如果这一方去世,监护权依然会转移到生存的父母身上。

因此,法律上大S去世后,孩子们的监护权就由汪小菲接手,这无关立遗嘱与否,因为法律面前确实只有“活到最后的父母”拥有指定监护人的权利。

话说回来,这情理上会不会有些特别之处呢?

大S毕竟再婚了,她的现任丈夫具俊晔似乎并没有正式收养这两个孩子。

因此,法律上,他们之间只是姻亲关系,未来的监护权依然完全由大S的前夫汪小菲行使。

如果大S再婚后她的现任丈夫具俊晔提前办理了收养法律手续,那情况又会不一样了,监护权就属于具俊晔。

当然,没有这些事情发生,我们还是遵从事实讲法律。

接下来要看遗嘱的效力问题。

大S似乎已经在2024年立下了遗嘱,她将自己的所有财产留给母亲和两个孩子。

问题来了,这个遗嘱到底有多少法律效力呢?

这个真得好好说说。

传言说大S的现任丈夫并没有遗产的具体想法,他要的只是她在人世间留下的情感而已。

可是台湾的法律并不会因为情感而关照继承问题。

台湾《民法》有规定,如果没有立遗嘱,遗产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先继承顺序明确指出是“配偶与子女”。

这说得很清楚,大S的遗产将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配偶、丈夫和两个未成年子女三等分,每人一份。

然而自从大S明智地立了遗嘱,她的遗愿方得以实现。

立遗嘱这事儿在很多中国人看来是非常忌讳的事,但我们看看实际例子,你还觉得立遗嘱是不必要的吗?

此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点在于:要看她和丈夫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有财产协议。

根据该协议,要明确双方是否拥有夫妻共同财产。

若存在,则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具俊晔,剩下的那一部分作为大S的个人财产就组成了她的遗产。

迟早都要进行分配,大S遗产分配的最终归属还真得看她那份遗嘱是否有效。

若存在,则按遗嘱分配;若没有,那她的遗产就在法定继承范围内,先由她配偶、父母和子女分配。

然后,我们要说另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遗产代管问题。

由于大S的前夫汪小菲是孩子们的法定监护人,所以他就自然成为替代孩子管理这笔遗产的监护人。

要看这监护人他有没有负责任的心态,如果他是个好父亲,那他会选择建立信托基金,确保未来遗产全部归到孩子手里。

可是,如果他的打算并没有那么单纯,将来也许会有些纠纷、诉讼。

如果您对这种情况有所担心,最好求助法庭求个保障方法,请求财产信托或者监管,确保孩子的权益不受侵害。

再来看看大S和前夫的遗产分配问题。

在大S去世前,她和前夫汪小菲的官司还挂在那,缠斗很久都没有结果。

大S离世倒是给这个官司带来重大变化,法院处理此事必须中止审理,由继承人决定是否继续追讨。

大S的突然去世还让我们想到如果我们也在这种过程中,如何处理利益相关又复杂的民事纠纷。

话说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去世的问题就复杂得让脑袋炸开。

大致来看,分三种情况:如果原告去世,原告的继承人表达继续诉讼,案件继续进行。

如果继承人放弃诉讼,那案件就自动终结。

其次,如果被告去世呢,比如被告没有遗产或没有必须承担义务的人,诉讼自己终止。

可是如果被告有遗产甚至有接受遗产的继承人,这继承人还得接手继续打官司,直到打完为止。

第三种情况更繁杂,涉及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关系,比如离婚案件或者抚养赡养案件,一方当事人去世就会终止诉讼。

不少人在国际旅游时,会购买旅行保险。

看看吧,大S是不是购买旅行保险,我们不得而知。

旅行保险其实是国际旅行的一个重要环节,避免突然事件引发经济损失,大S的这事情提醒了我们。

接下来再看看两件非常涉及道德伦理的问题。

大S去世消息传开后,她的婆婆张兰竟然开始直播带货,消息一传千里引得直播间火爆一时,观众超过十万。

可是很快,直播间关闭,被封禁关禁闭。

她的举动迅速被网友批评违离道德伦理,关闭她的直播间,实属应该。

一个更不堪的话题在于谎言炒作。

消息传出,汪小菲包机送大S回家的谣言,小S回应说这些都是谎言,明确表示所有安排都由徐家人负责。

显然,以谎言炒作事件,完全违反道德伦理。

大S和汪小菲有着十多年的婚姻和两个孩子,在她去世后拿谎言来包装自己,还在做直播带货,实在是令人失望。

这种行为无论在哪个国家都不会被宽容,实在突破了道德伦理底线。

本故事是根据法律高见由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整理,尽管我对娱乐事件并不关心,她的去世确实让我有话要说。

各位观众,希望我们所有人对法律和道德伦理问题特别注意。

文章到此为止,但各位如果有任何法律需要咨询,请给予留言。

期待我们的下一次交流,我们一起关注法律,守护人间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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