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枪决现场,不远处总会停着一辆救护车!既然都已经被判死刑,救护车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现如今,针对死刑犯的处决方式主要有两种:其一、就是自民国延续至今的枪决;其二、则是随着科技和医学发展,逐渐成为主流行刑方式的注射死刑。
但不管采用枪决,还是药物注射,犯人被押往刑场,到最后行刑整个过程,都会有救护车紧紧相随,究其根本,主要原因有三:
首先就是防范未知风险发生。通常情况下,死刑犯大都是亡命之徒,身上背着人命。尽管公安和司法机关,会对罪犯做出最充足、严密的监管、安保措施,但为确保万无一失,能够更好的应对,行刑过程中受害者家属情绪失控,罪犯自残逃避死刑等情况,还是会调动医院救护车跟随。毕竟有备无患,如果真要遇上突发情况,出现人员受伤,也可以及时对伤者进行救护。
当然,还有种情况,如果死刑犯生前是恶势力团伙头目,身份、地位与众不同,譬如因前高官、财阀、权贵等,必定有众多追随者和党羽,这就存在“劫狱”此类可能。歹徒失去理智后,行为相当疯狂,很容易造成警员受伤。
罪犯被执行死刑时,一定会有救护车跟随,除去应对突发伤亡情况,第二大原因就是对罪犯进行死亡判定。
2005年,死刑犯毕丽梅被执行枪决,而后送往火葬场进行火化,结果却在被推进火化炉之前,突然“死而复生”,嘴里发出可怕的声音,身体也不住抖动,有着多年工作经验的火化工作人员,都差点吓出心脏病。经法医检查发现,原来毕丽梅虽然已经中弹,但子弹并没有对她造成致命性的伤害,倒地后的她当时只是陷入假死状态。查明原因后,警方和司法机关只能再次进行讨论、审判,最终对毕丽梅进行了二次行刑。
鉴于此种情况,救护车便有了存在的必要,法医会乘坐救护车抵达执行现场,等到罪犯被枪决或是完成药物注射后,他们会上前,对其生命迹象进行判定。这个时候,就不能仅凭经验和眼睛,假死状态下,是看不出来的。必须借助各种先进医疗设备和器械,呼吸机、心跳仪和脑电波检测仪等,来确认罪犯彻底失去生命体征才可以。
也许有人会说,反正最后都要送往火葬场,用得着这么大费周章吗?答案当然是肯定的,首先司法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严谨公正。其次,死刑犯说到底也是生命,对待生命我们应该心存敬畏。
罪犯被执行枪决或药物注射死刑时,必须要有救护车跟随!此举不仅是为防范未知风险,对罪犯进行死亡判定,还是为将犯人遗体送往特定火葬场进行处理。
罪犯服刑期间,狱方会派专业人员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另外很多犯人也会在临死前良心发现,忏悔罪恶的过往。他们虽然身在牢狱,而且被判死刑,但依然拥有弥补过错的机会,那就是器官捐献。早年间,有位特殊的犯人,因为杀害两条性命被判死刑,关押期间就曾先后3次,主动要求捐献自己的遗体和器官。
其实,国家一直有关规定,对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尸体会直接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经过家属同意捐献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生前犯下重大过错的罪犯,如果能够用自己的器官去救治他人,绝对算善事一件,而且一旦移植成功,相当于患者带他们二次体验了人生。
等到死刑犯彻底死亡之后,随行救护车,医务人员会在黄金时间,将死者捐献的器官取出并以最快速度送往医院。当然,事后火葬场也会让出色的入殓师,帮助死者恢复生前容貌,让他们体面的告别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