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榆林,一个舅妈带这12岁的外甥出去玩耍,在路边偶然捡到一个面包。男孩撕开封口吃了。不曾想,3个多小时后,男孩竟毒发身亡。警方很快调查出,男孩姨父是毒害孩子的真凶,并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真相。
罗女士短短几日内,接连遭遇2件惊人噩耗。
第一件:她12岁的小外甥跟弟媳妇一块出去,在家门口捡到一个面包,孩子看面包挺好,就撕开封口吃了。
却不料,三个多小时候后,孩子竟毒发身亡。
罗女士很疼爱小外甥,对他像亲生儿子一样,她没想到,那么可爱的孩子,竟会因为一个面包丢了性命。
是谁如此狠心?故意放毒面包给孩子吃?
第二件事:在家门口放毒面包的真凶被找到,竟是她朝夕相伴的丈夫林某。
林某作为孩子的大姨夫,无冤无仇的,为何要这么做?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林某吐露心里话,也揭开这个家埋藏多年的恩怨情仇。
20多年前,已经订婚的罗女士认识了林某。二人相见恨晚,罗女士不惜跟未婚夫退婚,也要跟林某在一起。
罗女士母亲嫌弃林某家境贫寒,又气女儿退婚,让她们一家被外人讥笑。对林某很不满。
虽然她看不上林某,但架不住女儿乐意,她在千般阻挠无用后,只好作罢。
因为她对林某有了先入为主的坏印象,即便罗女士跟林某婚后生育两个孩子,她依旧对这个大女婿喜欢不起来。
罗女士顶着重重压力嫁给林某,按理说,二人都应该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可真等他们结婚后才知道,恋爱和婚姻是两码事。
恋爱可以花前月下,卿卿我我。婚后,他们不仅要面对窘迫的经济压力,琐碎的家庭生活,还因为抚养孩子多次发生冲突。
在一次次争吵中,二人不多的感情也被消耗殆尽。
夜深人静时,罗女士听着身边丈夫的鼾声,内心的后悔如排山倒海。
她这才知道,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很难幸福。
她这才知道,婚后流的眼泪,都是婚前脑子里进的水。
于是,在各种复杂情绪下,罗女士出轨了。
彼时的罗女士太年轻,她不知道,当感情出了问题,夫妻俩要好好沟通,去解决这个问题。而不是以出轨报复丈夫。
林某很快知道罗女士有情人,二人大吵一架,罗女士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罗女士走后,林某很快后悔,他想到当初妻子甘愿跟父母决裂也要嫁给他,想到婚后妻子为他生育两个孩子。他决定原谅罗女士,重归于好。
但是,罗女士妈妈竟跑到家里来指责他:“我女儿外边有人,她心里已经没有你了,你们勉强在一起没有意思,还不如趁早离婚。”
林某被气晕,人家岳母都是巴望着女儿女婿过好,他这奇葩的岳母竟然劝自己离婚。管的太宽了吧!
虽然林某怨恨岳母,但他毕竟要跟罗女士过日子,于是,日子不咸不淡地继续过着。
这一年,因为一辆摩托车,小舅子又把他打一顿。
小舅子被拘留,岳母恳求林某签署谅解书,并承诺不再干涉他和罗女士的事。
林某信以为真,可是当他签署完谅解书,小舅子被放出来后,岳母依旧强硬地让罗女士离婚。
林某心中积压已久的怒火被点燃,婚后二十多年不被岳母一家待见,妻子的背叛,岳母的言而无信,都让他感到被欺负的恼恨。
于是,被愤怒情绪控制的林某萌生害人的心思,他知道岳母爱贪小便宜,于是买来一个面包,在里面放上毒药,又重新封口。放到岳母家门口不远处。
之后,他等着岳母吃下毒面包的消息。
却没想到,孩子跟舅妈出去,看到地上的面包完好无缺,吃下去后毒发身亡。
得知孩子死亡后,林某懊悔不已,他心疼那个12岁的男孩,他只是想毒害岳母,却没想到孩子会误食。
林某仿佛听到孩子朝他跑来,亲切地喊他姨夫,可惜,他再也听不到孩子的呼喊了,那个小小的生命因他而死。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罗燕妈妈要求罗燕和林某离婚,没有边界感,同时也违法。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当女儿女婿的婚姻出现问题,明智的母亲不会过多干涉。罗燕妈妈如果想介入,应该是规劝。不是粗暴的让女儿女婿离婚。
她的行为,不但没有边界感。同时也干涉了女儿女婿的婚姻自由。违法。
2、当婚姻出现问题,罗燕没有好好跟丈夫沟通,反而采取出轨的方式报复丈夫,违背婚姻忠实原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互相忠实是婚姻的底线,罗女士觉得自己当初为林某牺牲太多,当婚姻不满足她的期许时,她没有好好沟通,反而心生怨恨之下去出轨报复。
她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婚姻忠实原则,更违背公序良俗。
3、林某在家庭出现问题时,不及时沟通解决,用面包毒害岳母,造成小外甥死亡,构成故意杀人。
《刑法》第232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林某会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但这起悲剧的根源,值得我们深思。
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