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你读了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本书,你很可能再读第二遍,甚至第3、4、5......遍。
比如我,这次是第3遍读它。
故事以“我”为视角,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讲述了一个英国伦敦交易所的经纪人--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他原本有稳定的职业和美满的家庭,但却迷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离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
他在巴黎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穷困潦倒的生活,经过一番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他在双目失明、身患麻风病的情况下,最后创造出一幅又一幅使后世震惊的杰作。
今天这篇文章,不是为了歌颂男人为了实现理想披荆斩棘,而是谈谈画家的3任妻子。
在这3位妻子中,查理斯为什么最瞧不起第二任妻子,也就是施特略夫的太太?
01:第一任妻子:阿美
第一任妻子阿美,是查理斯的原配,她跟查理斯生了一双儿女,两个孩子都十分漂亮,健康活泼。
这一年,她37岁。
阿美给“我”留下这些印象:
身材略高,体态丰腴,面庞讨人喜欢,装扮朴素自然,声音很悦耳;
她的住所布置得非常优雅,房间总是干干净净,摆着花,叫人感到非常舒服;
喜欢结交文人名士,常在家中设宴;
她很会体贴同情人,善于倾听,说话不多;
她从心眼里喜欢看书(这在她们这类人中是少见的)。
在作家瓦特尔芙德小姐眼里,阿美是讨人喜欢的女人,嫁给了查理斯这个蠢物。
然而,就这样一个平淡如白开水的男人,有一天突然抛家弃子,留下一封信后,一个人走了,“一个便士也没留下。”
阿美以为他跟别的女人私奔了。
“我”受阿美之托,在巴黎找到查理斯,问他还爱他的妻子吗?
查理斯只是用“一点儿也不爱了”,来说明他的感受。
“我”担心阿美活不下去,查理斯相信阿美能养活自己。
如他所料,阿美的确是一个性格坚强的女人。
她很聪明,知道老是诉说自己的不幸,人们很快就会厌烦;老是摆出一副可怜相,也不会讨人喜欢。
她的朋友间流传着一个奇怪的故事:她们说查理斯.斯特里克兰德迷恋上一个法国舞蹈家,后来就同她一起去巴黎了。
阿美跟“我”说,如果有人同你谈论这件事,要是说查理斯同哪个女人私奔的话,你不要辩驳。
人性有一个特点:同情别人的不幸。
阿美赚得了不少同情,加上她善于利用她认识不少作家这一有利地位,很快为自己找到一条谋生之道--她学会了速记和打字,而且活儿很多。
她把住房租了出去,卖掉了家具,在威斯敏斯特附近找了两间小房安置下来。
斯特里克兰德去世后,“我”以朋友的身份来阿美家了解天才的情况,发现阿美现在过得很好,她紧跟时尚,房子装饰一新。
丈夫在时,她有情调、有爱好,有她爱交往的圈子;丈夫弃她而去,她自食其力,独当一面,把一双儿女培养的有出息,活得体面有尊严。
这样的女人,哪个男人会瞧不起她?
02:第二任妻子:勃朗什.施特略夫
顾名思义,勃朗什.施特略夫曾是“蹩脚”画家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
她是斯特里克兰德很瞧不起的人。
谈到勃朗什,斯特里克兰德用的词语有:“她太傻,因为她精神不健全,她实在是一个一点儿也不重要的角色。”
勃朗什的确如他所说的那么傻,就拿这两件事来说吧。
在还没成为施特略夫的妻子前,勃朗什在罗马一个贵族家里当家庭教师,被这家人的少爷勾引了。
她幻想少爷会娶她,没想到被这家人一脚踢了出来。
她快临产了,想要自sha,这时候施特略夫发现了她,同她结了婚。
能轻易被富家少爷勾引的女人,她的弱点在于轻信他人,自不量力,且不自重。
尽管施特略夫是个蹩脚的画家,但他尽他所能让勃朗什过着有家有爱的温馨日子。
书里这样描写他们的生活:
他们住房只有一个画室,一间卧房和一个小厨房。所有家务事都是施特略夫太太自己做;戴尔克埋头绘画的当儿,她就到市场上去买东西,做午饭,缝衣服,像勤快的蚂蚁一样终日忙碌着。
吃过晚饭,她坐在画室里继续做针线活,而戴尔克则演奏一些我猜想她很难听懂的乐曲。
如果勃朗什能随遇而安,她会跟施特略夫一直过着如“一曲牧歌”似的、具有独特的美的生活。
然而,斯特里克兰德的到来,打破了这种淳朴美好的日子。
施特略夫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他见不得天才斯特里克兰德生病受苦,千方百计说服勃朗什,把他接到家里来照顾。
哪成想,勃朗什爱上了斯特里克兰德,要跟他一起走。
施特略夫太爱勃朗什,他舍不得妻子受苦,就把他的家让给了他俩。
斯特里克兰德得到了勃朗什,还为她画了一张luo体照后抛弃了她。
勃朗什服毒身亡。
勃朗什犯了两个错:未婚先孕;婚内移情出轨。
对她万般疼爱的施特略夫,她不懂珍惜;遇上不爱她的男人,她又飞蛾扑火,最后自取灭亡,这样的女人,怎么能让画家瞧得起?
在斯特里克兰德眼里,勃朗什的死是她活该,因为她把爱情看得很重。
03:第三任妻子:爱塔
爱塔父母双亡,她是船长的妻子蒂阿瑞的远方亲戚,蒂阿瑞收留了爱塔。
爱塔帮蒂阿瑞收拾房间,蒂阿瑞介绍爱塔给斯特里克兰德做妻子。
斯特里克兰德每隔两三个月到帕皮提岛上来买油彩、烟草时认识了蒂阿瑞。
蒂阿瑞发现每次画家来时,爱塔都盯着他看。
她一问才知,爱塔喜欢斯特里克兰德。
拿蒂阿瑞的话来说,爱塔是本地人,“一滴白人的血液都没有,这里的女孩子都喜欢找个白人。”
知道自己要什么,又能抓住时机的女人,是聪明又理智的。
爱塔只有17岁,她长得蛮漂亮,很自爱,会做饭,有一幢房子,还有一小块地产,攒了几百法郎,地里盛产椰子,每年靠卖椰子干就能舒舒服服过日子。
斯特里克兰德对于年轻、好看、自爱还有家产的爱塔是满意的、欢喜的。
他们结婚后的3年是斯特里克兰德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日子。
斯特里克兰德靠爱塔的地产过活,他经常在河里洗澡,去海滩弄回一筐各种颜色的小鱼。
爱塔经常给斯特里克兰德做一盘味道鲜美的螃蟹,还跟表兄堂弟们一起采椰子。
斯特里克兰德在这里自由自在,他白天画画、看书,晚上同爱塔一起坐在凉台上,一边抽烟一边仰望天空。
也就是在同爱塔一起生活的时光里,斯特里克兰德精心绘制出一幅奇特的、气势磅礴的巨画。
斯特里克兰德得到了自己所追求的东西,可以说是死而无憾了。
他能画出这些杰作,有他的天分,还跟爱塔的鼎力支持密不可分。
男人对于成全他的追求的女人,心里是安详的、恬静的。
看到这里你会明白,画家对于把爱情当作生活的全部的女人,是很瞧不起的,愿所有女人都有所追求,不要爱情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