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1月9日讯(通讯员 林涌锋 黄培贤 记者 王福敬)近日,泉州高速执法支队二大队在沙厦高速戴云山服务区开展执法检查时,一部闽D牌新能源商务车后挡风玻璃赫然张贴揽客广告,执法人员随即上前检查。
还未等执法人员询问,驾驶员便主动递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解释“车上4名乘客,一个是我老婆,一个是我表弟,两个是我朋友的小孩,我刚好顺路载他们”。通过分开问询并普法宣教,“表弟”道出了事实真相:驾乘并不认识,他们在厦门北站等车时被“搭讪”,并谈好价格前往泉州。上车后,驾驶员还特意交待,有碰到执法检查就说是“亲戚”。
最终,驾驶员李某承认了违法事实,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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