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商会及企业提升“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意识和能力天津部署所属商会信用评价工作

中华工商时报 2024-06-04 09:21:1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日前,由天津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主办,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信用协会承办的天津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工作部署会暨“津诚信商”品牌发布会举行。天津市工商联主席、市总商会会长娄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永梅,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屈宏志出席活动并致辞,天津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党组成员于为忠主持。

娄杰表示,要充分认识加强民营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民营企业、所属商(协)会、各区工商联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作用和推动引导作用,推动提升商会和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赋能天津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希望广大民营企业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合理利用企业信用资源;各所属商会引导会员企业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指导企业依托信用实现增信融资;各区工商联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培树先进典型,宣传推广经验做法。天津市工商联将持续加强“津诚信商”品牌建设,进一步发挥商会在民营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引导商会及会员企业提升“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的意识和能力。

胡永梅认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要内容,强化民营经济领域信用建设是推动民营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属商(协)会是民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纽带,具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广大商(协)会要以“津诚信商”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为牵引,切实担负起推动行业信用建设责任,切实维护良好行业信用生态,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广大民营企业要不断完善自身内部信用管理,积极弘扬企业家诚信精神,健全企业诚信文化,建立信用承诺机制,不断规范自身言行,培育员工诚信守法工作理念,不断增强信用风险防范能力,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消除不良影响,将信用建设内容纳入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为助力实施“十项行动”,推动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屈宏志表示,渤海银行聚焦“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进一步深入“政府+银行+商(协)会”合作模式,积极推广渤海银行“津诚信商”伙伴成长计划,实现综合化、一站式、专业化服务,让企业家享受更多领域、更广范围、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会上,发布了“津诚信商”品牌,为荣获2023年度信用评价AAA级商会的天津市暖通行业协会、市文化传媒商会、市湖南商会、市多式联运行业协会、市质检服务商会、市青年商会颁发牌匾,渤海银行天津分行与以上6家商(协)会签订合作协议。天津市信用协会有关负责人围绕所属商会信用评价指引和企业信用修复进行专题培训,渤海银行天津分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有关负责人就“津诚信商”专属金融服务方案做讲解和演示。

天津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渤海银行有关负责人,市工商联所属商会信用评价委员会委员,天津市各区工商联、有关商(协)会负责人和民营企业代表约150人参加活动。(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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