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案件回顾
亲戚为女子安排相亲却以同行为条件,最终消费近两万元吓走了男方,对于两万元的最终消费,法院会作出怎样的责任划分呢?
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免不了被家里催促找对象,而给后辈安排相亲对象一直是家族长辈衷的事情。
小王和小李就是在亲戚的安排之下进行了第一次的约会,女生小李的亲戚说要给她说一门好亲事,但条件是他们都要到场。小李拒绝不了只好答应下来。
小王为了表示自己对女方的尊重,第一次约会的地点选在了当地的一家比较出名,风评不错的餐厅,但二人见面后,小王却发现小李带来了23个亲戚。
小王虽然心里嘀咕,但还是开了两个包厢。吃饭时小王与小李和她的亲戚觥筹交错间谈的很开心,等到临近半晌,准备结账时,小王看着账单却傻眼了。
原来两个包厢这次的消费接近两万,自己这一桌的消费也达到了三四千。小王与小李商量费用支付时,小李却听从了亲戚的建议,说约会第一次一定要男方请客。
小王见形势不对,借上厕所之名赶紧离开了包厢再未回来。小李对于小王逃单的行为很生气,于是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两万元用餐费用。
法院经审理查明,发现案件事实并不复杂,首先两万元由两个包厢所消费,但小王所在包厢仅消费三千余元。因此小王应当承担包厢内花费费用的人平均数,即三百元。
【以案释法】
小王为表示对女方的重视特意选择了一家昂贵消费的餐厅,对方却带了很多亲戚到场,并且最后拒绝与小王平摊费用,小王因此进行逃单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小王的逃单行为是否是属于盗窃行为?
小王为了表示尊重,宴请女方前往较为高档的餐厅用餐,但随后却因为小票上显示的费用过高而选择了偷偷离开,并没有进行任何餐食价款的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盗窃行为要求当事人主观上具有占有他人财产的心态,并且实施了将对方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
这种行为因没有引起对方的发觉归属于盗窃,而不属于诈骗行为。餐厅打出来用餐费用票之后并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小王的表示。
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让小王享用餐食后没有获得对方应当支付的对价,小王的行为构成了盗窃行为。
诈骗罪要求实施行为时就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本案中小王最开始的目的是正当的,就是为了请对方吃饭,但产生逃单意思的时间是在结账时,所以小王的行为不属于是诈骗行为。
小王的盗窃行为源于对食用食物不支付对价,但是当时餐桌上也有其他人,虽然小王进行了逃单,但是其他人依然是对餐费进行了支付,也因此并没有使事态扩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逃单是小王没有承担与餐厅约定好的义务,即一方承担食物的提供,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对于小王的逃单行为,如果其只是一人用餐,则可能需要支付费用的同时承担其他责任。
二、“霸王餐”行为可以怎样约束呢?
点菜的行为实际上是顾客希望与餐厅进行一种合同的订立,希望对方提供食物,并由消费者最终支付对价。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菜单的价格和种类明确,小王点菜时也进行了具体的意思表示,服务员也没有拒绝小王希望自己提供餐食的请求。
因此两方的合同成立,小王的要约行为获得了来自餐厅的承诺。由此,在餐厅提供饭菜之后,小王有义务支付餐厅相应的费用。
小王虽然进行了逃单,但是由于用餐并非小王一人,对于小王和女方的各种约定,与餐厅没有关系,餐厅可以要求其他人承担此次吃饭所花费的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由于女方即亲戚对饭费进行了支付,而小王并没有支付自己的那一份,因此女方就与小王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小王需要承担自己参加这一次约会吃饭中所应当支付的费用。
对于超市这种场所中,想要拿去物品之后偷偷溜走的行为,被超市管理人员发现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价款或者通过警方来处理事项。
但是并不能进行不当的搜身行为,因此这一类案件中也存在冤枉当事人的情况,任意的搜身行为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
“霸王餐”行为不可取,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支付应当承担的对价,才是合法合理的行为,但如果碰见酒托之类的侵害自己正当权益的行为人,也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明说吧,就是来白吃百喝的,哪有相亲带23个人的??
一男子相亲遇到24个饭托(加女方本人)[呲牙笑]
是相亲还是讹诈啊
怕是专业团队操作,又吃又拿。
不要脸的人真多[笑着哭]
专业挣这钱的人[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菜是谁点的,才能和饭店产生关系,小王不会憨逼到点2万元的菜
小王逃总追诉权该是女方的,这与餐厅屁事呀。其他二十四个人都没付款吗?如果同桌有人付了钱这就不够成盗窃!与餐厅无任何关系,只是小王与同桌二十四人之间的债务关系!餐厅这么着急跳出来说盗窃那只能证明这二十四人就是饭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男的如果是盗窃,那女方亲戚就是抢劫,只不过男方跑了,让女方亲戚没抢成。
这男的肯定不是正常人 正常人一看这阵势哪会继续相下去啊[吃瓜][吃瓜]
一看这阵势,没吃饭前就溜。第一次有这么相亲的吗?
这男的也不是正常人,正常人看到这阵仗早走了
还好意思告人家?
真有这种事?
好歹付1/23的钱再走啊。
这特么是逃单霸王餐么,胡比写啊
300合理
要是一个二手货损失惨重
真有脸[呲牙笑]
谁会这么傻?相个亲,请这么多人???是我菜没点早跑咯。。
我遇到过7个,碍于面子没计较,饭后女方还要求为其买东西,真是厚颜无耻
说的是什么东西[得瑟]
自己那一桌才三千左右,另外一桌一万七,啧啧啧啧,还有脸让人家付钱?
男子干得漂亮[点赞][点赞][点赞]请他们吃也得有个度,这边两三千那边一万七,傻子才给。
蹭吃蹭喝团来了!快跑![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全村人的希望[开怀大笑]:拿张板凳坐上拖拉机,,走^^
太吓人了。这是相亲吗?鄙人遇到过一次,亲朋好友介绍一个对象,见面时,她自己本人、两个大人、四个小朋友。我当时见到,感到十分的惊讶。后来,我什么都没有给她,也没有联系。心中想法太大,对方应当及时止损。
现在大把媒棍,连结了婚的村妇也冒充少女,只要为了见面每个人都有三两百块,且还能大饱一餐
这23个亲戚得多不要脸啊?不能认了
饭店要追诉小伙?小编你觉得可能吗?除非那23个人是饭托,或者没有任何人付款?可能吗,这样的事情碰谁都不会付款。
饭是你们吃的,凭什么我付钱?还有没有天理?就是一饭拖,垃圾
女方这些人渣应该全部送去人道毁灭。
这个女人没把祖宗牌位一起带去,已经可以了,我北方人,2001年相亲买衣服的时候,我们那的规矩是和她一起来的,我要每人送一身衣服,一双鞋,那天她带了她姐,四个婶婶,五个姨,三个姑姑,三个舅妈,我说没带那么多钱,他们直接动手搜我口袋,最后留个路费让我回去了,最后[鼓掌][鼓掌][鼓掌][鼓掌],然后让她滚蛋
换我扔下500走人!
现在的酒吧包鞋都是要什么都现结
判的好,就承担自己的三百元
女子也顶半边天,谁说女子不如。男
一看对方来这么多人,就赶紧尿遁吧
一顿吃两万,灭了她们
付1/25不就好了
吃什么这么贵。肯定是酒托。两万块钱够我村里人吃三餐了
本想钓鱼,结果被鲸鱼拉下海
为蹭流量编个故事
偷鸡不着蚀把米。
当编剧也不敢写这种奇葩情节吧
这是去杀猪的吧
看到“盗窃行为”我就知道小编是法盲。
以前男的三妻四妾,现在女人可以找三四个老公。
妥妥的伏地魔,田园女
男女相亲,又没规定谁付餐费,更何况又不是小王点餐,事后小王把个人餐费出给买单的人就是了,怎么能说是盗窃,真是服了。
既然女方已经付款,那就是说明餐厅收到了钱,这就不存在餐厅跟男方的纠纷,应该是女方跟男方的纠纷,如果收到了钱还要跟女方一起起诉男方,那就说明女方跟餐厅是一伙的
蹭饭的,可能女方提前收了钱了,一个人20块钱 吃顿好的,遇见这种女 还没开餐就该直接开骂走人的。。。
不要脸也要有个限度。但是我就没见过这种不要脸的女的[笑着哭]
UC的小编什么稀奇古怪的故事都能编出来
这种先算下多少人,多少钱,人均多少,先把自己那份给了再溜走就么有问题了。
这个不用逃单吧,直接明说只支付自己吃这桌平均费用,既然不要脸就不用给脸了。
这家都够不要脸的
现在的有些女人到底是怎么了?哪来的优越感,哪来的理所当然?
这一大家人有多久没有吃过饭了?吃相太难看了,这个请客的也不地道,把自己吃的饭钱💰付了。
废话连篇
这样相亲,千年不成。
逃单之前偷偷付一下AA部分,就没有责任了
支持男方!
遇上丐帮
相亲又不是订亲,关系都没确定,这么搞不合适吧,男方家里再有钱,也不会当冤大头。
编!
绝对是饭托
本来就是一班饿鬼,当人地水鱼
小编是真能编
应该是饭拖
换我自己一桌付了走人,还有一桌关我p事!那桌明显是看男的不在狠狠地宰他,香烟老酒没少拿!
这个不是仅仅法律问题,而是女方品德底下问题,均摊对方不同意……冤大头才会不先机智撤……
这家子相亲的目的很明确,看对方是不是又有钱又傻b
在点菜前就应该借尿遁了
你还吃,要我看到直接就走了,这明显就是坑啊
有他的包间只花4000多,没他的包间花去1万6,真是耐人寻味
这就是范伟所说的组团忽悠[得瑟]
中国渣男
那些骗吃骗喝的托为什么不犯法,就喜欢听你在这扯一大堆道理,那23个托我决得应该判为诈骗罪
哪怕你少带点人少花点钱,都不会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