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包括山东省、贵州德江县、甘肃夏河县、海南昌江县等地,均发布了对“校园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鼓励师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校园餐”进行监督。有的地方还明确鼓励举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企业等“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重大违法行为。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屡屡曝出“校园餐”食品安全问题,不光让孩子受罪、家长闹心,也让社会公众为之焦虑。孩子们正在长身体阶段,如果“校园餐”连起码的安全、卫生都做不到,又谈何营养、健康?
就在前不久,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强调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并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等。此番多地发布政策公告,鼓励各界举报“校园餐”违法行为,与教育部文件精神一脉相承,也是对家长及社会公众焦虑情绪的积极回应。若真能落实到位,形成一张触点众多的监督网络,必将有效制止“校园餐”生产经营单位胡作非为,让孩子们有望吃上更安全卫生的餐食。
毕竟,仅靠学校或教育系统内部的约束,主动性和力度都可能不足,甚至缺乏足够的刚性和韧劲,往往事倍功半。明面上,没有一所学校、一个教育行政部门会公开放任“校园餐”违法行为,但现实中仍不乏作奸犯科者。
而扩大监督举报的参与面,让学生、家长乃至其他社会公众一起参与,不失为“社会共治”的一招好棋。不过,理想是丰满的,现实则不免有很多意外。唯有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方才能让制度发挥更大作用。
其一,“校园餐”若要接受外部监督,就必须“开放门户”,让家长或公众代表有机会接触到“校园餐”。这就有必要辅以“家长陪餐”“食堂开放日”等制度,以打开的姿势,接受监督和检查。
其二,“校园餐”举报难的问题还在于家长心存顾虑。实事求是地说,可能很多孩子都向家长表达过学校餐食难吃,然而,除非吃出问题、吃到医院去,一般家长几乎不敢主动举报“校园餐”。只要没吃出毛病,大多会隐忍不发。
也因此,除了鼓励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监督外,有关部门不妨加大针对性监管的力度。一方面,持续理顺“校园餐”各环节的责任,对学校食品采购、验收、加工、储存、配送等关键环节,实行全链条监管。比如,鼓励“内部人”匿名“吹哨”,采取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办法,持续保持外部压力。
另一方面,必须夯实学校的属地责任,以雷霆手段严处涉及“校园餐”违规行为的学校及相关人员。学校负责人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校园餐”供餐企业的关系,应该清朗分明,没有暗藏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关联,但事实上,这方面的负面例子并不鲜见。如前不久媒体报道的,哈尔滨一小学校长就因与给学校配餐的餐饮公司有不正当经济往来而被调查。层层盘剥之下,学生能吃到什么,能有多健康,可想而知。
“校园餐”牵涉环节众多,若想彻底治理,确实需要下更大力气,克服更多阻挠。无论如何,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这个领域必须长期坚持“严”的基调彻底整治。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吃得安全、健康,让每一位发“校园财”的作恶者,都依法受到严查惩治。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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