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期间有不少钓鱼人都在铤而走险,觉得不会被惩罚,但是已经有无数的例子,说明被抓到后要受到惩处,什么拘留、没收、罚款,都见了。
没想到重庆钓友,又给大家做了个反面教材。一位张姓钓鱼人,在长江里钓到了保护鱼种,还拒不放生,最终喜获1+1,被判了1年,加上缴纳10000元的生态修复费用。
这位仁兄,是去年9月份钓到了一条长江鲟鱼的,关键个体还不大。但是说自己不认识这鱼,我是不信的,老钓友哪有不认识鲟鱼的,就算没钓到过,还没见过么?而这条一尺长的鲟鱼,如果是长江鲟的话,那就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对于迷惑于是长江鲟还是达氏鲟之类的外来鱼种的钓友的常规操作都是直接放生。
而这位钓友偏不,他偏偏要把这条鱼带回家,等到渔政找到自己在说,在他看来,渔政怎么会为这一条小小的鲟鱼找上门呢?
看到他不听劝,旁边的钓友纷纷继续劝说,告诉他这万一是条十年(判十年)鱼的话,那就太冤了。而在围观者拍照后,很多老钓友基本都确定这是一条长江鲟。都得到这么多人的验证了,这位说不信我是不信的,他就是觉得不会被找上门。估计也是想尝尝这条国家保护动物啥滋味。
结果这位就匆匆收摊走人,看他不听劝,有钓友挺生气,这不是给钓鱼人抹黑么?钓到国家保护动物就拿回家,那以后被人知道了,钓鱼人怎么还有脸钓鱼。于是有钓友就把他举报了。
估计这哥们还没等回家把东西收拾好,鱼还没杀(也幸好没杀),就接到有关部门的电话通知,让他带上钓到的鲟鱼到捕获现场,然后将这条鱼进行了查扣,并交给了相关机构保护性赞扬。这里划重点。对于保护鱼种都是这么处理的,如果死掉了,就要看有关单位是否会将其作为标本处理,如果不是就由相关部门进行销毁(一般是填埋)。
而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明知故犯,属于情节严重。且对这条长江鲟进行估计,25万元一尾。最终判一缓二。
25万元值不值这个价?长江鲟还有个外号“水中大熊猫”,您觉得值不值这个价呢?
为了这条牢底坐穿鱼获刑,是倒霉呢?还是自己作(zuo一声)的呢?
如果不是态度好,鱼没死的话,那估计十年鱼的梦想真的 可以成真的。
要知道,这位钓友换来的并不只是自己受到刑责,对于自己的家庭也会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孩子未来参军、考公务员可能都要泡汤。
为了一条鱼真的很不值。所以钓友们钓到奇怪的鱼的最佳处理方式就是,摘钩,辨别,拍照,放生。又享受了钓鱼的乐趣,又能跟人吹吹牛,又不至于被抓。
记得去年10月份左右,有位钓友就在海边钓到了一条长江江豚,上岸后就是这样的操作流程,人家现在仍然过的自在快乐,这就是认识上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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