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亏损吗?亏损了咋办?

谈谈农的鼓与呼 2024-07-16 05:14:33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出台后,有人欢呼,有人期待,有人担忧,当然更多的人是感到懵,很多人表示,这部法里面,虽然每个字都认识,并连接在一块儿后,好多意思就不明白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是面向农村和农民的,但在农村和农民中,估计95%以上都难看懂。

就说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吧,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呢。你说它是行政组织吧,它没有编制没有级别没有拨款,你说它是企业组织吧,它又有成员资格认定、土地发包、宅基地办理等行政权力和行为;你说它是公益组织吧,它的主要职能还是搞生产经营抓收益,你说它是经营组织吗,它又有承担“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等支出”的经济责任。

有人说,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就是村委会吗?这个肯定不对,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重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经济组织,重在生产经营。但有人说,“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不就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吗?恭喜你,答对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交叉任职”,除了人员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在职能职责方面,也是混同的,基本是分不开,如果二者并行互不干涉,不扯皮才怪,实际运行中大概率就会演变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组织运行模式。

所以,立法将村集体经济组织定性为特别法人,如何特别法,立法的专家自有解释。不过,在老百姓看来,这个村集体组织不就是一个类似于股份合作制公司吗,村书记当董事长(理事长),其它村干部,加上几个村民小组组长再选几个“能人”就是董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所有村民就是股东(经济组织成员),虽然简单粗暴,不过,也确有几分道理。

不管它是什么样特别的法人,也不管它是否与村委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或者运行的最本质要求是什么,或者说,最根本目的是什么,通俗讲,它作为一个市场经济主体,它的目的就是要赚到钱,只有这个组织经营盈利了,赚到钱了,才会给村里集体拨款维护公共支出,也才能给村民分红,达到专家所说的,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走共同富裕之路的目的。

所以,假设这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层们,思想正派、一心为公、不贪不占,并且有敏锐的市场经营头脑和管理水平,经营得法,每年都会赚取利润,这是件皆大欢喜的结果:村干部们的工资补贴有着落,村委会办公经费有来源,村集体交通、卫生、环境等公共事务有保障,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打工有收入,每一个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坐在家里,每年能享受分红的待遇,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卷。

但是呢,任何事物都有正反面。既然是市场主体,就要参与市场经营,收益与风险并存,就不可避免面临亏损问题,哪怕你再有政策支持,再有资源垄断。人家两桶油资源不会比你差吧,人家高速公路不会不比你会赚钱吧,可人家照样还是亏损。所以,市场上有亏有盈是正常的,市场主体有生有死(倒闭)才是市场经济。集体经济组织除了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收租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外,其它诸如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旅项目建设等,都面临市场风险。那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经营运行出现亏损,又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情况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没有给出答案,大家自行脑补吧。

一是集体经济组织名存实亡。农村经过长期的农户经营承包责任制后,所剩的农村集体资产本就不多,能够变现或者从中收益 的机率较小,如果经营运行再出现亏损,入不敷出,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工资补贴和正常运转经费开支都没有保障,很显然,大家都会对这个组织失去信心,也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挂个空牌子,空有其名,变成了一个空壳组织。

二是成为老赖。村集体经济组织无论是投资入股、合作经营还是自己自主生产经营,亏损了,就会产生债务,如应支付的工资(劳务)、租金、原材料以及债务等,没钱还,就会被人债主催要,甚至会被告上法庭,可村集体组织特殊啊,它的资产主要是土地山林、荒地滩涂、水渠山塘等,而且只有使用权(承包权),所有权是集体的,所以变现非常困难,抵债也很难操作,所以,出现的结果就是认账不认还,会变成大家公认的老赖,名声在外,以后谁还敢与其合作经营?

三是增加集体债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了,它可以向银行融资,一旦经营亏损,还不起银行贷款,怎么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又不能破产,就要永远背负这个债务,加重村集体经济负担。同时,还有种担心,是不是要让全体成员承担这些债务?按法理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享有收益权利的同时,当然有负担风险的义务,这是有前车之鉴的,大集体时代,好多大队、生产队都在银行(信用社)借有贷款,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集体解散,但这些债务不能散啊,所以,八十年代初,这些地方在分田到户的同时,贷款债务也分到了户,由村民负责偿还,上了年纪的农户对此应该是有印象的。

人们常说,同富贵易共患难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运营,赚钱盈利皆大欢喜,可一旦经营不善,出现亏损,资不抵债、难以为继呢,留下的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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