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能源局与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煤炭洗选行业建设项目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畅通省内煤炭洗选项目的备案通道,优化审批流程,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据《通知》内容,此次备案对象涵盖了山西省境内所有规划新建、改扩建、迁建的煤炭洗选项目,以及涉及主要洗选工艺变化的技术改造项目。但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核准的、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同步批准的煤矿配套选煤厂,以及焦化、钢铁、化工等配套建设的洗选车间并不在此次备案范围之内。
在备案机关的设置上,《通知》明确指出,各市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将作为煤炭洗选建设项目的备案机关,按照属地原则,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履行备案职责。项目备案完成后,备案机关需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能源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以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与有效沟通。
关于备案流程,《通知》也给出了详细的指导。企业首先需要通过山西省一体化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获取《煤炭洗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并如实填写项目相关信息,按照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关附件。备案机关将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进行备案,若项目备案信息不完整,备案机关将及时提醒并指导项目单位进行补正。备案完成后,备案机关还需将备案后的项目信息及时推送至相关部门,市县能源管理部门收到备案信息后需逐级上报至省能源局。
此外,《通知》还对企业和备案人员的责任与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对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按照备案信息进行项目建设,同时需按时、如实在线报送各项信息。对于备案人员,《通知》强调他们应当遵守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同时,备案人员还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增设或减少限制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门槛。对于在项目备案过程中出现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将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通知》的发布,是山西省在优化煤炭洗选项目备案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方面的重要举措。这一举措有望为山西省煤炭洗选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