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物业费是小区业主绕不开的话题,而长期不交物业费更是许多业主心中的一个顾虑,很多人担心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下面我们结合一个真实案例来深入探讨。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2006年入住小区的原始住户,从2014年至今都未交物业费。
但这并非是他不想交,而是物业拒收。该小区在入住时签订了前期物业协议,且未约定期限,同时小区也从未成立过业主委员会。
2013年,物业提出物业费涨价,每平米大概涨八毛。在通知涨价前,物业挨家挨户让业主签字,统计单子上只有两个涨价选项:涨到2.38元每平米或者涨到2.68元每平米。
主人公明确签了不同意涨价。但一个月后,物业发布通知称,根据调查,90%以上的业主同意涨价,所以下一周期物业费涨到2.68元每平米。

主人公与物业的纠纷并非源于服务质量和环境卫生等问题,该物业在这些方面虽不算十分出色,但也算说得过去。
他主要质疑的是物业的调查结果,200多户居民的签字无法核实,而且他认为自己也没有义务去核实。
他还建议物业使用北京业主APP进行投票,这是一个能让业主传身份证、房产证验明身份投票的平台,电梯里都贴了好几年广告,但物业对此充耳不闻。

主人公始终坚持应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他认为没交物业费的关键不在于物业是否涨价以及涨价幅度,而在于物业公司无视合同,没有任何商量的过程,还混淆概念,多次强调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涨价就可以涨。
这起案件折射出物业行业的典型问题:物业费调整程序往往存在“自导自演”的嫌疑。
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物业管理条例》第21条,物业费调整需经业主共同决定,且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获得参与表决的双过半同意。
然而实际操作中,部分物业公司通过选择性统计、模糊问卷设计(如案例中仅设置“同意涨至2.38元”或“2.68元”的选项)等方式,架空业主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当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相关法律或地方条例依据时,物业却闭口不谈。这种愚弄业主的做法来调整物业费,是不能被接受的,若此次妥协,日后可能会形成惯例。
物业驻小区的人员找主人公沟通,给出了三点理由:
一是他们进行了调查;二是大家都交所以他也得交;三是物业公司也不容易。主人公则回应,只要法律和合同上有这些依据,他就会交。后来,物业起诉了主人公,可三次起诉都以撤诉告终。

第一次是自动撤诉,第二次在法庭上被主人公怼后撤诉,第三次法官试图以和谐社会为由调解,主人公表示和谐社会不能以自己多交钱和对方不守信为基础,若法院认为这是法律依据,写在判决书里他就执行,最终物业还是撤诉了。

由于有诉讼期限,主人公现在只肯交近三年的物业费,认为之前的已过期,原告方怠于行使权利,应承担不利后果。
他坚持合同有效,物业费必须依照法院判决缴纳。实际上,物业目前处于免单状态。

最终,法院做出了判决。
法院判定物业费调整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物业公司调整物业费程序不合法。2.68元的收费标准,只对和物业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的业主有约束力。
不过,如果日后业主大会确认同意2013年的调价,不排除物业公司有要求主人公补交的权利。
虽然法院驳回了主人公继续履行前期物业合同的请求,但也明确写明物业公司调价只对有约业主有约束力,他按照原标准缴费物业公司不得拒绝。
主人公对这个判决基本满意,物业公司也不再上诉,他即刻按照约定补交了物业费,没有产生其他多余费用。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长期不交物业费并不一定会像想象中那么可怕。
业主在遇到物业不合理的收费调整时,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物业的做法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时,业主有权利拒绝不合理的涨价要求。
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是一个有效的方式,法院会依据合同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

当然,我们也要明确:业主与物业并非对立关系,依照合同约定该交的钱还是要交。
如果物业因成本增加等合理原因需要涨价,应该通过合法、透明的程序,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而不是采取单方调查等不规范的方式。
对于业主来说,遇到问题要理性对待,积极与物业沟通,若沟通无果,再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只要遵循法律和合同,业主在物业费问题上是有保障的,不必过度担心长期不交物业费会带来可怕的后果。

总之,长期不交物业费的后果并非不可控,关键在于业主是否能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物业是否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进行收费调整。
在双方都遵守法律和合同的基础上,才能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