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四年(1925年),江苏军阀卢永祥为筹措军费,强制命令江苏银行发行“江苏省兑换券”。这种“兑换券”分为壹圆、伍圆、拾圆三种面值。其背面统一印有“江苏省印”大红官印,而兑换券的正面正中则加盖各个区县的大官印,其尺寸比省印略小一些。
1、崇明县印

2、铜山县印

3、泰县之印

4、阜宁县印

以上是面值为伍圆的兑换券(背图相同,见第1图。)。
5、宜兴县印

6、泗阳县印

7、溧阳县印

8、江浦县印

以上是面值为壹圆的兑换券(背图相同,见第5图。)。
9、江宁县印

这张是拾圆的兑换券,从兑换券背面后加盖的“本券简章第一、第四两条自十四年四月起有效”这个说明,可以看出该兑换券的具体行用时间。

注:当时的江苏辖下,有一等县14个,象图中的江宁、阜宁、铜山等就是一等县。二等县有17个,象图中的溧阳、宜兴、泰县等则属于二等县。三等县有30个,象江浦、崇明等就是三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