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一案。因涉及被害人隐私,案件依法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
有网友说:签与签寻,等个二审结果。
还有网友说:签子缝纫机踩得快冒烟了了。还搁这儿吴亦凡呢,他有自己的编号:9527。
更有网友说:不服,他不服什么啊?蔡徐坤还没有立案?那啥,我建议某些男网民不要因为性别和吴亦凡共情,更不要说什么吴亦凡是被都美竹的小作文送进去的。都美竹的小作文只是导火索或者叫线索,警方抓吴亦凡,是因为发现了他强奸的证据,不要怀疑公安机关侦查的能力。严惩!化学阉割。
不得不说,都快忘记有这个人了,他又上诉了啊?
以前说起加拿大,人们很容易想起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诺尔曼·白求恩,今天人们想起的却是这货。这能算是时代的进步吗?
他还不服呢,因为判得太轻?
只能说他活该。
冷知识:是吴亦凡他妈报警自己把儿子送进去的~
吴丝竹之乱耳,吴案牍之牢刑,斯是陋室,惟吴得刑。
流量明星应该归类为“嗜好品”。但是如果整个文化产业被“嗜好品”垄断了,那么就会变成畸形的形态。所以对于“吴亦凡之流”才会引发起巨大的抵触。
不会还有签粉在喊冤吧?
就事论事最重要,和他共情的人尊滴很搞笑捏,他赚208万的时候,会分你一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