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云南省一名原副省长被通报“双开”。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云南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李石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图片来源:中纪委网站
经查,李石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借用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贪图享乐、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石松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石松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二十大代表、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简历显示:李石松,男,白族,1969年2月生,云南云龙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长期在云南省任职,曾任曲靖市长,2021年11月跻身云南省委常委,后兼任曲靖市委书记,去年12月调任省政府党组副书记,卸任曲靖市委书记。今年1月获任云南省政府副省长,后明确为常务副省长。然而,任职不到半年,他便于今年6月被通报落马。
在李石松的具体违纪违法情节中,有一条很值得关注——不正确履行职责,对统计造假失察。统计造假不仅是对工作不负责任,也是对上级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直接欺骗,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近年来,从纪检监察部门到统计主管部门,中央一直在下大力气严厉打击统计造假,在统计领域正风肃纪这一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如今被“双开”的李石松,虽然不是统计部门的直接负责人,但他作为副省部级官员,对手下发生的统计造假有失察之责,同样要付出代价。也唯有让统计造假责任链条上的每一名官员,都依法依纪依规受到相应处分,才能更好地遏制住统计造假的“歪风”。
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在这次修订中,《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当时便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曾专门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统计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严重违反统计法,严重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干扰甚至误导宏观决策,违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将依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对于防治统计造假、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端正党风政风、促进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在实际工作中,“统计造假”违纪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根据《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进行统计造假的行为表现主要有: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等。对统计造假失察的行为表现主要有: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大面积发生或者连续发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发现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统计数据严重失实不予纠正等。
对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一直秉持着对统计造假“亮剑”的工作姿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年刊文指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性,客观真实地反映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提高统计监督的有效性,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国家统计局网站等
编撰/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