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花4200元在超市买6条香烟,给儿子提亲用,竟有4条烟是假烟。

柿子软不软 2024-09-03 11:15:20

王秀梅在超市买了6条烟给儿子提亲,过了几天,亲家却说有4条是假烟,王秀梅觉得特别丢脸,去找超市,但超市给的回答更让人意想不到,让我们一起看一下怎么回事!

案例回顾

(真实事件改编,文中皆为化名)

王秀梅的儿子和女友谈了很多年了,也已经到了结婚的年纪,王秀梅打算去女方家提亲,但第一次见面不知道带什么好,听说女方父亲喜欢抽烟,王秀梅就决定买几条烟送去。

第二天,王秀梅在姐姐的陪同下,去附近的超市买烟。刚开始买了4条烟,一条700元,王秀梅不懂烟,怕买到假烟,就提醒超市:“这烟防伪码能扫一下么?我这个是送人用的,怕买到假烟”

超市人员说 :“我们这个扫描机出故障了,放心我们是不会卖假烟的”

王秀梅想着确实卖假烟风险太大了,一般超市都不敢卖假烟。于是就和姐姐付完钱走了。

回家后,家里人都说4条烟不吉利,王秀梅就又去超市买了两条烟,一共在超市买了6条烟。

王秀梅拿着烟去提亲,过程和结果都很顺利。又过了几天,亲家反馈说,烟有4条是假烟。

王秀梅很尴尬,觉着提亲这么大的事,自己还送了假烟,真是丢脸。

王秀梅拿着购物小票就去找超市了,超市承认这烟是在这买的,但是不承认是假烟。

王秀梅无奈报警,经鉴定,这4条烟确实是假烟。

王秀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分投诉,但超市一直不同意调解。

王秀梅无奈只能将超市告上了法庭,那法院会支持她的请求么?我们一起看一下

法律分析

王秀梅认为,自己在超市买的烟是假烟,那超市应当给她赔偿三倍购烟款。

超市认为,王秀梅确实在超市买了6条烟,但是过了好几天才对烟的真假提出异议,不排除王秀梅拿假烟故意讹超市。而且烟草局曾对超市进行检查,超市所出售的香烟均为真的,

那法院会怎么判决呢?

根据检验报告可以证实,这4条烟确实是假烟。

根据王秀梅提供的交易记录、报警记录、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记录可以证实,王秀梅确实在超市购买了6条烟。

超市说王秀梅的那4条假烟不是在其超市购买的,法院让超市提供当天王秀梅购买烟的录像。但超市以过了1个月保存期为由,无法提供。

超市又拿不出其他证据证明王秀梅的那4条假烟是从别处购买的。

而超市出售假烟对王秀梅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超市应当将4条烟的购烟款返还,并赔偿3倍。

最后法院判决,超市退还王秀梅4条烟钱2800元,并赔偿王秀梅8400元。

判后,超市不服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个人观点

虽然香烟售卖需要严格的手续,但超市未提供王秀梅的烟不是超市所售卖的证据,才导致了本场诉讼的失败。

而超市到底卖没卖假烟,可能只有王秀梅和超市知道了。对于本案,你怎么看!

14 阅读:10273
评论列表
  • 2024-09-04 21:52

    判的好

  • 2024-09-05 15:52

    举报了你才去查,肯定全是真的呀

  • 2024-09-04 20:52

    卖假烟有可能要坐牢吧

  • 2024-09-05 06:27

    编的!法院不可能这么判,没有证据证明假烟是从超市买的,怎么可能这么判

    七对 回复:
    评论区唯一清醒的人。
  • 2024-09-05 02:18

    还用法院,就烟草专卖局就能罚死他

  • 2024-09-07 00:42

    这种新闻有人信?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四条假烟是在超市买的?你起诉我,你就得举证!买走烟一个月后拿来,说是假的,法院会判罚超市败诉?银行取完钱离柜都概不负责,更何况你拿回家,更何况你间隔几十天!

  • 2024-09-04 21:14

    肯定是超市卖的假货

    七对 回复:
    证据呢?靠猜?
  • 2024-09-05 23:37

    卧槽,就这?不应该是取缔销售资格终身不得从事烟草销售,另罚款10万。

    七对 回复:
    你家如果开个小卖部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我去你家买盒烟,半个月后回来告诉你,这烟假的,你认罚还是拿起菜刀要拼命?
  • 2024-09-07 18:38

    骗你无商量!失信无底线!

  • 2024-09-04 20:34

    就是因为讲了送人!所以超市老板才拿假的给他!提醒各位家里买高档烟办事一定要卖家做记后!

    除奸行动队 回复:
    作了记号你还得拍个视频为证,不然他不承认![呲牙笑]
  • 2024-09-05 23:57

    瞎编

  • 2024-09-05 16:26

    判得少了!还应该判刑。

  • 2024-09-04 21:14

    法院判决正确[点赞]

  • 2024-09-04 21:35

    购买时叫超市工作人员用笔写上他们自己认可的记号,并当场拍照。十商九奸。

    随遇而安 回复:
    无商不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