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佛寺镇:创新“四调对接”,推动高效能法治

祥清风润 2024-03-03 08:42:16

近年来,石佛寺镇针对辖区内的合同纠纷、债务纠纷、土地纠纷等突出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共同缔造理念,探索“访调、诉调、警调、民调”为主的“四调对接”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模式,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让广大的基层群众在每一次调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完善机制体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基层各类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且呈现出多样化、多元化、复合化特点,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上访案件,给社会留下不稳定因素,因此,调解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快捷、最迅速、最有效的手段,有助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原则,我镇组建了“纵向到底”镇村垸组调解组织,镇设调解委、村设调解室、垸组设调解点,成立“四调对接”委员会,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党委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调解工作领导,细化多向推送、定期研判、合理分流、协同调处、案件跟踪、复盘总结“六项”工作流程,落实组织领导、部门协同、四调对接、绩效考核“四大”责任,推动大调解“全链响应,快速联动”。

出台了《石佛寺镇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明确“四调对接”原则、任务、流程和保障,建立“排查预警、会商研判、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和“分级调处、专业调处、联合调处、协同调处”矛盾化解机制,为大调解工作体系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丰富调解形式,让“四调对接”成为公正司法在基层的有效补充

2022年4月份,陈某在石佛寺镇某工地做工时,不慎被高压电击伤,因工地没有聘请法律顾问,不知道赔多少钱,陈某多次打电话要求赔偿都被拒绝。陈某家在黄石市,打官司费时费力还影响工作。为此,陈某委托家人从黄石市赶到镇信访办反映问题,得知此事后,镇“四调对接”委员会迅速组织召开协调会,由派出所讲清利害关系,由司法所确定赔偿金额,由镇村干部做双方工作,由法庭出具司法确认书,经过5个小时的协调,历时一个多月的工伤事件双方达成一致赔偿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拿到赔偿金后,陈某对镇信访干事感激地道谢:“没有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解决我的问题,感谢石佛寺镇党委政府。”

群众维权,干部维稳,其间的联结点就是信访调解。做好访调对接,是“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的迫切需要,是维护信访秩序、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客观要求,是解决民生突出问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通过访调对接,推进了信访工作法治化,化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依法及时的解决了群众合理诉求,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2023年“访调对接”解决各类信访矛盾12起,化解信访积案18件。

严格依法调解,达到法律、天理、人情的统一

基层的调解工作,绝不是老好人式的“和稀泥”或“各打五十大板”,更不能独立于法治之外,而是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依法调解,是遵守各项基本法律原则,依照当地公序良俗创新提出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

2023年4月份,法庭接到一起案件,涉及两个村和某家具公司的债务纠纷。2018年两村在某家具公司购买家具,分别欠下1万余元和2万余元,公司多年催要未果,遂向法庭起诉,法庭在收到案件后,通过研判,认为此事可通过协商解决,故向镇“四调对接”委员会报告了此事,调委会迅速组织法庭、司法所、相关村、某家具公司负责人在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解室进行协调,首先由法庭和司法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两村和家具厂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解释,核实了欠款事实,确定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提出两村欠款必须还清的前提,但考虑到两村实际经济情况,提出以分期付款的形式逐年还清,在征求家具公司的同意后,事件双方一致同意,并在司法所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书,一起本来需要走诉讼流程的案件,仅通过3个小时的调解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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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清风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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