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医药体制改革,国家很早便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统称城乡居民医保。据不完全数据显示,我国从2020年到2022年全国新农合参保人数下降显著。
明明是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政策,为何如今面临农村“弃缴”的风险,每年十二月底都让村干部犯难?其中有3个问题需要解决。
一、缴纳费用大幅上涨,交不起新农合在创立之初以每年人均10元为农村居民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这在国际范畴,尤其是为发展中国家如何提高医疗水平提供了中国方案。新农合自2010年提出以后试点地区逐渐造福全国农村,这在帮助农民抵御疾病风险,规避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等层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新农合对病种保障范围的扩大和报销比例的提升。以河北省为例,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需要缴纳350元。
相较于职工医保,新农合没有个人账户和退休医保待遇,还需要终身缴费。“缴一年保一年”,这对于人口较多的农村家庭,着实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家庭成员身体良好,并不存在慢性病特殊疾病等住院需求,每年的新农合缴纳便成为一笔可有可无的存在。
二、使用频率小,使用难度高,报销流程复杂新农合作为农民基本卫生服务的医疗保障,主要是为农民的大病兜底,平时的伤风感冒、跌打损伤等门诊费用很难纳入医保范围。在一些省份的具体执行中,中药,中医理疗也不处于报销范畴。
总的来说,除住院和慢性特殊疾病的治疗之外,只是进行门诊治疗的一般农村参保人很难从新农合政策中得到便利。加之新农合“缴一年保一年”的性质,短期内很难享受到新农合的实际收益保障。
只有符合报销条件的参保人,在符合报销条件的医院,对于符合报销条件的医药医疗器械,才能按照规定享受医保补贴。对于一般农村参保人来说,“既要”“又要”的条件限制让人一头雾水。医院,农村信用社和报账中心来回奔波,繁琐的登记和复杂的理赔程序更是让参保人望而却步。
对于外出打工的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需要备案并存在有效期限,生病后停工的参保人病好之后往往会忙着着手工作,让两地的来回奔波办手续一拖再拖,不知不觉忙碌到了年底,使得医保报销手续很难有效地及时地完成。异地医保报销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新农合的参保数量。
三、政策宣传和区域落实不到位大多数参保人对新农合的印象还停留在大病住院报销的程度,并不了解当下新的政策保障。另外关于新农合目前只有国家的顶层设计文件的指导性出台,各省份之间地区统筹及具体筹补助资金落实不尽相同。
对于地区之间的政策执行,参保人难以找到规范性文件参考,又该如何有效落实自身医疗保障?存在信息差的贫困参保人难以有效得到政策优惠,这使得与家庭情况富裕、信息灵通的参保人之间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
不过,在各地政府的努力下这些问题都在逐步解决。符合条件纳入门诊保障范围的定点零售药店越来越多,无论是普通门诊还是慢性病和特殊疾病都有相应的执行政策指导。对于销售医保目录内的非处方药参保人也可以享受到政策保障,还可根据需求选择药品配送服务。
以河北为例,2021年底的通知提到,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最新发布的2023医保报销新规中更是指出,门诊统筹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也在扩大,在京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格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备案后就可以享受同等待遇。
值得一提的是,国家针对特困低保人员和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在出台相关政策后现已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参保定额资助。可以看出国家也在逐步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每年医保谈判更是为广大新农合人谋取更大利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策进一步细化落实,相信新农合未来一定能更好地托起农村参保人的医疗卫生保障底盘。
结语:不过总的来说城乡居民医疗还是一份保险,参保人自愿缴纳。不管是职工医保还是居民医保,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建议大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更加合适的商业医疗保险配合来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