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情节我就笑了:一个在奢侈品店卖包的柜姐,接待富商来家里做客,不穿漂亮衣服,居然套了件200块钱的运动服。这操作,够野的啊。
但仔细想想,这招是真高。
你看看王漫妮的条件:月薪1.5万,在上海租房子要花8000,剩下的钱掰着手指头过日子。而她勾搭上的梁正贤是什么主儿?住3.7亿的别墅,开几百万的豪车,出手就是500万零花钱。
换你是她,遇到这种金主,肯定得精心打扮一番吧?可王漫妮倒好,明明有件香槟色的长裙,却偏要穿运动服。这哪是省钱,这是懂套路啊。
因为她太懂富商的心理了:天天看美女,看腻了。突然来个这么"朴实"的,反倒新鲜。
02
说真的,王漫妮这种段位的女人不多见。
梁正贤一开始真就是玩玩,压根没把她当回事。可你看王漫妮都干了啥?
第一下,穿个运动服,装得贼朴实。第二下,掏了一个半月工资,给人家买个2万块的定制行李箱。第三下更绝,人家给500万零花钱,她说不要就不要。
这一套组合拳打下来,梁正贤直接被撂倒了,连处了7年的未婚妻都不要了。
送礼不寒酸,但也不贵得离谱;给钱就拒绝,显得不图名利。这叫什么?这叫手段到位,火候刚好。
03
现在商场上不是流行一句话吗:"越难买的东西越贵"。王漫妮就是吃准了这个道理。
你看她那些招数:明明是卖奢侈品的,偏要穿得朴实;明明月薪不高,送礼却很大方;明明缺钱,给钱却不要。这不就是在告诉梁正贤:我跟别的女人不一样?
这招真绝,越是看着不好拿下的,越容易勾起男人的征服欲。
04
不过啊,这出戏最后还是黄了。为啥?道理其实挺简单:两个人都没安好心。
梁正贤一开始就是玩玩,王漫妮也是处处算计。你玩心眼,我耍手段,这种关系能长久才怪呢。
虽说分手两年后,梁正贤还惦记着她,想复合。但是感情这事儿,一旦走歪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你说王漫妮傻吗?一点不傻。她清楚得很:在奢侈品店干,早就知道有钱人都什么德行。她是真懂,懂得装傻比装精明好使,懂得返璞归真比浓妆艳抹吃香。
说白了,人家是真高手,高就高在让你永远猜不透她是真傻还是装傻。
要说这部剧最值得看的,还就是这种人性。有人说王漫妮太心机,我倒觉得她是把人心摸透了:有钱人见多了锦衣玉食,偏偏挡不住清水出芙蓉的诱惑。
不过话说回来,再高的手段也架不住一个"假"字。感情这东西,耍心眼能赢一时,真心才能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