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区是解放军设立在省级行政区的军事机构,严格来说省军区应该叫省级军区更合适。因为省级军区的名称不一定都叫“某某省军区”,可能叫别的名称,例如北京卫戍区,上海(天津、重庆)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等等。省级军区是军事单位,所以也是双首长制,设有两位军政主官。
省级军区的军事主官为省军区司令员,政治主官为省军区政委。二人的职级、军衔是完全一样的。省级军区是和地方党政系统,关系最密切的军事单位,职能包括兵员征集,民兵的训练和管理,后备力量建设,军民融合,国防教育和宣传,军事设施的保护,协调军队和地方关系等。
在军改之前,省军区的职能还包括退役军人安置、边海防管理。军改后这2项职能都被剥离了出去。从职能上看,省级军区不是军事作战单位,而是国防动员单位,很多工作都是涉及地方的,因此为了协调相关工作,省军区的司令员或者政委,其中会有一个人,进入省级党委常委序列,这个军官也被称作省级戎装常委。
那么,省军区的司令员和政委,谁会担任省委常委?其实军队并无明文规定,省级戎装常委必须是省军区司令员,或者必须是省军区政委。从现实情况来看,地方省级戎装常委里,既有省军区司令员,也有省军区政委,数量基本是对等的。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数量上略有差异,但是不会差太多。
在过去很长时间,省级戎装常委,通常是由省军区政委来担任的,因为省军区有个重要职能,那就是协调军队和地方关系,这个职能是军队政治工作的范畴,而政委是部队的政治首长,全方位负责本单位的政治工作,所以过去大多数时候,都是省军区政委担任省委常委的,也有省军区司令员兼任省委常委的,但在当时不多见。
从2010年开始,考虑到省军区的职能,不仅仅是协调军队和地方关系,而且还有征兵、后备力量建设、管理预备役部队等军事工作,因此不再默认省军区政委出任省级戎装常委,省军区司令员担任省委常委的情况,开始多了起来。
因此2010年政策调整以后,省军区司令员和政委,二者出任省级戎装常委的概率是对等的。地方省级戎装常委,有些省级行政区是省军区司令员,有些省级行政区是省军区政委。甚至同一个省级行政区,这一任是省军区司令员任省委常委,下一届就换成了省军区政委。这样的情况是很常见的。
按照一般情况来说,省军区的两位军政主官,是资历更深厚的一人出任戎装常委。这种资历更深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先到省军区任职的,另一种是军龄更长的。31个省军区里,新疆军区和西藏军区是副战区级建制,所以这两个省级戎装常委是副战区级中将。余下28个省级军区是正军级建制,这些省级戎装常委是正军级少将。
不管谁担任省级戎装常委,省军区党委书记一定是省军区政委来兼任的。这种制度是整个军队都适用的,军事单位的政治主官兼任本单位的党委书记,军事主官兼任党委副书记。
本轮军改以后,省军区的隶属关系发生了重大调整,过去都是隶属于大军区的。军改后则划分为了两个序列,第一序列是隶属于军委国防动员部的28个省级军区。第二序列是隶属于陆军总部的3个省级军区:北京卫戍区、新疆军区和西藏军区。
在职能上,军委国防动员部序列的省级军区,是纯粹的国防动员单位,全部工作都围绕国防动员展开。陆军总部序列的省级军区,同时承担国防动员和军事作战的职能。
值得一说的是,军委国防动员部序列的省级军区,不再是陆军建制单位,军改后很多空军、海军和火箭军系统的将军,交流到这些省军区担任军政主官。因此本轮军改以后,省级戎装常委,不一定是陆军少将,可能是空军少将或海军少将。
政委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