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池州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0.76114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青城管罚决字﹝2025﹞第9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六条,青阳县城市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0.761140万元。
处罚内容如下:决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玖万柒仟捌佰贰拾捌圆肆角的行政处罚;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亮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玖拾壹圆伍角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方习康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玖拾壹圆伍角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罚款人民币拾万柒仟陆佰壹拾壹圆肆角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丰洲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安徽丰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7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农业为主的企业。(文/实习生 高欣雨)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