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5-2026年呆账核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5-2026年呆账核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呆账核销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B-KZX-FS-2024-021
三、采购内容:拟通过采购选定1家中选供应商,由其向采购人提供呆账核销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服务期限2年(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本比选文件(下简称“比选文件”)用户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不存在因信息泄密、安全违规等造成诉讼或受处罚的情况;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中规定的信息安全要求的问题。
4.不在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
5.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经年度考核合格(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律所公章)。
6.自2022年1月1日(含)起至今(合同起始时间或结束时间在此范围)具备银行呆账核销法律服务(指对于执行不能、丧失时效或涉嫌银行卡伪冒及盗用交易、信用卡诈骗等情况无法取得公检法部门证明材料案件的拟核销债权出具核销法律意见书)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7.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参与,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不接受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如同一律所的总所与分所同时参与的,两者均不被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的,两者均不被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供应商做好总分所、以及分所间沟通确认,避免参与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登记并领取比选文件。
五、报名、比选文件领取
(一)领取比选文件与报名时间为: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2日17时30分,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方式及详细请在微信公众号《众诚标讯》或《众诚标讯官网》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