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是太奇葩了!
就因为办公室有监控,刚好又在自己的头顶,深圳一名女子担心走光,竟然打着伞上班。女子一共上了18天班,整整打了18天伞,公司忍无可忍把她开除了。
被公司开除后她还不服气,跑到法院把公司给告了,要求公司赔偿自己33.5万。
经过了一审二审以及最高院的再审,近期法院判决终于下来了,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根据《半岛晨报》6月11号的报道,这件事发生在2019年,王女士入职了一家金融公司。
她发现公司安装了很多高清摄像头,由于自己的工位上方刚好有一个,再加上公司高管是个男性,让她产生了深深的忧虑,担心衣着清凉被拍到不雅画面。
但她并没有披丝巾遮挡胸部,或者穿领口小一点的衣服,反而在办公室堂而皇之的打了两把伞,如此一来就不用担心走光问题了。
王女士是满意了,可是公司却不愿意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家公司也有自己的制度,员工在办公室打伞上班,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怪异了,如果每个员工都有样学样,公司还成什么体统。
最关键的一条是,安装摄像头就是为了杜绝员工上班摸鱼,大家都打伞上班,谁知道你是为了维护隐私还是逃避日常管理。
一开始公司并没直接开除王女士,而是苦口婆心地跟她谈心,但王女士不为所动,公司无奈之下又接连给她发了两封《警告信》,但王女士依然我行我素。
公司最终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与王女士解除了劳动合同。
被公司解聘的王女士还认为自己没有错,是公司太过分,一气之下把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公司支付33万元的赔偿金。
法院一审二审都不支持王女士的诉求,因为她的想法过于极端,何况只要她不衣着暴露,在着装上稍微严实一点,就根本不会发生她想象出来的状况。
另外,法院也认为王女士严重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还对其他员工造成了不良影响。
然而王女士很倔强,她又向最高法院申请了再审,只是最高院也没惯着她,经过裁定驳回了她的再审申请。
虽然也有个别网友觉得公司太过分,侵犯了员工的隐私权和工作权,法院判决没有人情味,但绝大多数网友都站在公司和法院这边。
首先,公司是公共场所,是光明正大安装摄像头,并没有偷拍,何况这是一家金融公司,做的都是财务方面的工作,有监视员工工作的必要。
就像在银行工作一样,几乎每个工位上方都有摄像头。
然后,现在是大数据时代,别说是去公司上班了,就是去超市买东西,去银行取个钱,哪怕在大街上闲逛,甚至去景区旅游,分分钟都在摄像头的监控之下。
再说了,公司也不是私人领域,安装摄像头也不是为了拍你的隐私,是为了防止财产损失,出现危险情形时及时处理。
最后,明明是穿多一点就可以避免的问题,偏偏无视公司规定和规劝,大张旗鼓地在办公室打两把伞,这样的员工哪个公司敢用。
既然到人家的公司上班,想赚人家的工资,只要公司不过分,就要服人家公司的管,否则就不要去人家公司上班。
当然,话又说回来。
虽然王女士败诉了,她确实不占理,但仔细往深处一想,还是觉得有点可怕。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现在其实都已经活成了透明人,完全没有隐私可言,人格尊严也在持续受到伤害,也是很无奈的一件事。
一点隐私权都没有,到处都有摄像头。
有些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隐私,还有偷拍,以为只要是拍到她了就属于偷拍,就觉得犯法了认为能告赢。
买个华为p70手机想看什么还有看不到的吗?
这娘们就是讹人的 应该是个老手 懂得多[呲牙笑]
上班算公共场所吧,现在网上好像学校教室都有摄像头
有点奇怪,摄像头哪里不可以安装,公司只要稍微调整位置就可以了,感觉是假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