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学校陆续开学。今年1月以来,学籍管理、保障体育活动时间等多项教育新规出台。新学期新气象,这些变化与校园生活息息相关——
■ 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制定了两步走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到2027年,教育强国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详情
《纲要》提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至3岁幼儿。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 学校应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
日前,教育部印发修订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 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办法》包括学籍建立与更新、学籍变动管理、保障措施等五章。《办法》突出教育公平,对跨省转学、省内转学等学籍变动条件进一步做了细化规范。明确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的核办工作。同时要求,进一步简化跨省转学材料,实现跨省转学“一网通办”。详情
■ 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科学副校长
为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更加重视激发学生好奇心、想象力、探求欲,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指南》。《指南》提出,根据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小学科学教师,确保科学教师具有科学类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推动实现每所小学至少有1名具有理工类背景的硕士学位科学教师。
确保每所学校至少有1名科学副校长,鼓励并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科研院所等单位的科学家、理工科专家担任科学副校长。
■ 配足补齐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专(兼)职教师
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体育教师队伍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这是首个专门针对体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通知》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包括:
提出学校要按照不高于班师比小学5:1、初中6:1、高中8:1的标准配备体育专任教师,并且针对体育教师招聘条件做了明确要求。 完善体育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体育教师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突出对“三大球”教师队伍的重视。明确提出配备要求,强调采取多种方式配足补齐校园足球、篮球、排球专(兼)职教师。详情■ 以下情形将不被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
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实施。这是自198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以来,我国学位法律制度的首次全面修订,新颁布的学位法从多个方面回应了社会关注和师生关切,明确了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具体情形等。
学位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学资格、毕业证书; 攻读期间存在依法不应当授予学位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来源:新闻联播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