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男子在某店吃烧烤,然而他在吃一块烤饼时,却发现饼上居然有活虫在蠕动。男子顿感恶心,于是叫来老板。老板表示愿意打7折,可男子不同意,他要求老板赔偿5000元,结果被老板赶了出去。男子当即就报了警。根据视频显示,事发当时,男子的餐桌上放着一个盘子,盘子的两个小格里放着烧烤蘸料,大格子里是一块切完块的烤饼,而烤饼上正有一个白色软体虫子在蠕动。在视频中,男子生气地说:“吃着烧烤呢,这长出来个啥?”
据男子所说,他当天点了些烧烤和2个烤饼,结果吃完一个烤饼后,才发现剩下的烤饼上有活虫在爬,男子看到后立刻找了老板。一开始是老板娘和男子交涉,老板娘的态度挺好的,表示愿意给男子打7折,但男子不同意,要求店家赔偿他5000元。老板娘和男子协商多次,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这时,男子不耐烦地说:“你想怎么办吧?”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老板也闻讯走了过来。在了解情况后,老板并未赔偿男子,而是直接赶走男子:“我们家不欢迎你。”男子说自己还没吃完,可老板却说:“你没吃完,我不让你吃了,不欢迎你!”之后双方就起了争执,接着男子就被老板赶了出去。男子哪能甘心,当即就报了警。
后经民警调解,双方达成了和解,老板给男子免单了。之后,男子将此视频发到了网上,引来了网友们的关注,很多网友指责店老板的食物不卫生,且态度恶劣,表示以后不去这家店吃了。而对于此事,店老板感到很委屈,这烤饼是在高温下作业的,怎么可能有活虫嘛。而且,就算有活虫,对方吃坏了肚子,自己也不会逃避责任。可男子总共消费277元,却一开口就要赔5000元。目前,食品监管局已经介入此事。对于此事,有网友认为老板是无辜的,烧烤这类高温下产生的食物,怎么可能有这么活力的蠕虫?就算有虫子,也是虫干了吧。而且就算十倍赔偿也就2770元,哪来的5000元?这明显是敲诈。但也有网友认为,虫子说不定是混在碟子里的蘸料里,那时候饼肯定不烫了。
对于这两种观点,其实就代表事情的两种情况:1、虫是男子放的,为的就是索赔。2、虫是店里的,无论是混在蘸料里还是在其他地方,都是店家的责任。当然,这两种情况的处理结果也不一样。如果蛆虫是店里的,不管它是怎么跑到饼上的,都是店家的责任,属于店家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店家应该赔偿。不过,这个赔偿不是男子说5000就是5000。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本事件中,只有男子的烤饼出了问题,所以男子即便要索赔,也只能按照烤饼的价格索赔,而不是所有烧烤的价格,毕竟烧烤都是单点的。因此,男子连2770元都无法主张,最多只能主张1000元。但如果这是男子自导自演的结果,那性质就恶劣了。如果男子故意放虫子在烤饼上,以此来威胁店家,索要钱财的,这就是典型的敲诈勒索。根据浙江省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只要达到4000元以上的,就符合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本事件中,男子向店家索赔的是5000元。因此,男子的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由于男子并未敲诈勒索成功,所以这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值得住的是,警方最终是调解了此事,并未对男子予以处罚。这里可能的原因是,无法查清这个虫子是怎么来的。而对于定罪量刑,都是要证据确凿、事实充分,且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因此,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无法对男子进行刑事处罚,而调解是能最快解决纠纷的办法之一。最后,对于这起事件,很难说得清楚谁对谁错。但不管怎么说,作为餐饮店,那食品安全一定要过关。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对于此事,你们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