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EB-1绿卡申请中,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已经占据了EB-1申请的半壁江山。所谓的杰出人才EB-1A,是美国针对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取得非凡成就的顶尖国外人才,为他们提供了一条快速获得绿卡的途径。EB-1A因其拥有众多优势,成为国内众多杰出人士申请美国绿卡的首选途径。
相对于其他职业移民渠道,EB-1A允许申请人自行申请,无需雇主担保,给予了申请人更大的自主权。并且EB-1A申请无需经过繁琐且耗时的劳工证申请程序,大大缩短了申请时间。不管是现在的投资移民EB-5,还是川普想实行的“金卡”项目,申请人都需要有百万美金级别以上的资金储备。但EB-1A更注重申请人的才华,对申请人的资产没有要求,也无需承担跨国投资的高风险。
申请EB-1A,其实就是向美国移民局证明自己是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申请人通常有两种方法证明这一点。方法一比较简单,申请人如果曾经获得过例如诺贝尔、奥斯卡及奥运会奖牌等国际知名大奖,那么仅凭此奖就可以直接被移民局认定为杰出人才。方法二稍微麻烦一些,但更适合绝大部分申请人,那就是满足“十选三”要求。
所谓的“十选三”,即移民局为杰出人才制定了十项申请标准,申请人需要满足十项中的至少三项。简单来说这十项就是:1.全国奖项;2.重要协会会员;3.媒体报道;4.评审;5.原创性贡献;6.学术文章;7.作品展览;8.领导作用;9.高收入;10.商业成功。
需要提别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满足了三条之后,确实是有了申请EB-1A绿卡的资格。但是申请并不等于就能顺利获批,这一点大家还是要区分清楚。首先申请人自认为已经满足了三条,移民局是否认可这三条是不一定的。其次申请人即使满足了三条五条并得到移民局认可,移民局还要综合考虑申请人赴美后能否利用其优势为美国做出贡献,如果移民局认为申请人的价值不够,也是不能获批的,毕竟价值“500万”的全家绿卡可不是那么容易就给的。
其实,美国EB-1A的移民申请方式具有个性化、人性化的特征。申请人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切莫盲目“听说”与自我否定。不过律所在此还是要提醒所有申请人:当下行业内鱼龙混杂,不要轻信一些人口中的所谓“高成功率”“高通过率”“快速拿绿卡”,自己务必擦亮眼睛。建议所有申请人无论以何种方式/途径申请美国绿卡,一定多做功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多问几个职业律师,多听专业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