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车主必看:这些地区,2月起有新规实施!

闪开智能充电站 2025-02-10 09:36:30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快速发展,据测算,目前共有存量电动自行车约3.8亿辆。

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各地纷纷制定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等。

一起看看,2月以来,各地又有哪些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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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辽宁《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版实施

辽宁锦州市于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关于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其中提到: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乘坐人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交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教育;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2月1日起:四川《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实施

《达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于2025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提到:电动自行车应取得号牌和行驶证,才能上道路行驶。同时要求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需随车携带行驶证,若取得电子行驶证的,可以不携带纸质证件。

2月1日起:新疆《关于在英吉沙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公告》

新疆喀什英吉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发布《关于在英吉沙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的公告》,明确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整治工作。1月为宣传阶段,2月1日起全面开启整治行动。

交管部门将在全县所有国省道、县道、城市道路、乡镇农村开展严查严管,重点整治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改装加装、酒驾醉驾、非法运营、不戴头盔等问题。

2月1日起:广西玉林地区大绿牌电动车禁止上路

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明确为超标电动车设置3年过渡期。

过渡期满以后,根据相关规定,原来的“大绿牌”有效期结束,悬挂以上这种牌照的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闪开来电温馨提示:电动自行车出行,合规上路不能忘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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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2-10 14:12

    非标车应该自然淘汰,而不应该人为报废。造成交通事故是因为违章,而不是非标。设激光雷达专门侦测逆行、超速,可以100%处罚违章人员,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交通秩序。因违章人员过多,投资不到一个月就能收回。

闪开智能充电站

简介:在充电桩领域深耕9年,主攻驻地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