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蓬勃发展的消费市场中,二手交易平台成为了人们处理闲置物品的热门选择。然而,近期发生的一起事件却在品牌方和消费者之间引发了关于商品二次售卖合法性的激烈争议。
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位网友在二手平台出售闲置茶具,随后遭到品牌方的私信警告,称其构成“侵权”。品牌方工作人员坚称,未经官方授权,消费者不得对所购商品进行二次售卖。这一主张激起了网友的强烈抵触,“我自己买的东西不能卖?”这一反驳反映了消费者对自身所购物品处置权的常规认知。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购买商品时通常认为自己获得了该商品的所有权,包括转售的权利。这种认知基于日常消费习惯,消费者在支付价款后,自然期望对商品拥有完全的支配权。然而,品牌方却主张消费者可能仅获得了商品的使用权,未经其授权的二次售卖,哪怕是单件商品,都属于侵权行为,并且品牌方还展示了起诉截图,表明将追究赔偿责任。
在此争议中,权利用尽原则值得深入探讨。权利用尽原则,通常是指知识产权产品在首次销售后,权利人对该产品的部分权利即告用尽,购买者对该产品的再销售等行为一般不构成侵权。在正常的商品交易中,如果消费者合法购买了商品,那么品牌方的相关权利在该商品首次销售时就已经得到了实现。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基于权利用尽原则,应当有权对其合法购买的商品进行二次处置,包括在二手平台上出售。
但品牌方可能有其担忧,例如未经授权的二次售卖可能影响品牌形象、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然而,如果品牌方在销售商品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所购商品的权利限制,即在消费者购买时未明确说明消费者仅获得使用权而非所有权,那么在消费者完成购买后,再以侵权为由限制二次售卖,显然有失公平。
为了避免此类争议,在二手交易愈发普遍的当下,品牌方和消费者之间需要一套更加明晰合理的规则。品牌方在销售商品时,应当通过合同条款、产品说明或显著标识来清楚界定消费者的权益范围。消费者在了解自身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合理的二手交易。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当针对此类争议制定更加清晰的规范,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确保权利用尽原则等相关法律原则得到合理应用,避免类似纠纷的频繁发生。
这起事件不仅仅是简单的商业冲突,更是对现有消费权益、商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原则的深度反思,我们期待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探讨,找到一个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妥善解决方案。
牛逼了,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买的东西自己没有处理权了?[笑着哭]
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那是不是我买了那个东西,我弄坏了,还得赔钱给那个商家?[笑着哭]
照这个逻辑所有二手商品都是违规的[笑着哭]强盗逻辑
闲鱼不得倒闭[笑着哭]
最牛的是有判决书还胜诉了,不知道是哪个奇葩判的[笑着哭]
就是不知道商家卖出去的时候有没有明确告知,不能转买?[得瑟]这品牌快倒闭了
很明显,这个工作人员是同行卧底。[笑着哭]
要求品牌方支付保管费,否则原价赎回。
我卖台二手车,会不会被起诉。。。好怕怕[doge]
这是炒作,黑红也是红
我收到这样的律师函直接让他滚。这种必输的官司还大律师函,肯定不是正经律师。
那把茶具卖给商家,全额退我?
DNF的法务说过同样的话[得瑟]
啧啧
这种品牌不死全国人民都有责任
上次在闲鱼卖无人机也被大疆警告了,说我侵权了要立刻下架商品
能直播砸这个二手家具吗?
[得瑟]
什么垃圾品牌,大家都不买就没人侵权了吧?神经
品牌方:我们对标国有土地
这商家脸都不要了,千苦万苦不如百姓苦,千难万难不如咱老百姓难
[doge][doge][doge]
你让他告吧,怕个球,它们也就吓吓你,它们哪里有精力和钱去打官司
明显了 这不是品牌方 这只是这个品牌的同行恶意拉高二手售价
确实,闲鱼上别打牌子出来,董的都董
所有权 是不是茶壶用坏还得赔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