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发布义征告〔2024〕95号公告。
省政府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的浙土字(330782)A[2024]-0012号《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义乌市2024年度计划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
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以北、西城路以东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至:详见测定界图。
联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6.4955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10.6264公顷,建设用地1.2341公顷,林地4.635公顷。
12月13日,义乌市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发布义征告〔2024〕95号公告。
省政府于2024年11月29日作出的浙土字(330782)A[2024]-0012号《审批意见书》,审批同意义乌市2024年度计划第十六批次建设用地。
福田街道商城大道以北、西城路以东地块项目,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四至:详见测定界图。
联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面积为16.4955公顷,农用地(除林地外)10.6264公顷,建设用地1.2341公顷,林地4.63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