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是一种宿命。关于离乡的小说《天使望故乡》,作为文学作品无疑是成功的,但对于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却意味着“你不能再回家”的宣判:作品中自传性的描写,极大地“冒犯”了沃尔夫的同乡人。他们乐意在作家三十八岁英年早逝后为他在家乡竖起天使雕像,然而活着的作家,只能领受无尽的骂名。
噢,失落啊!
“噢,失落”(O Lost)其实是沃尔夫最初为这部作品拟定的书名。而“天使望故乡”则是沃尔夫在编辑麦克斯·珀金斯的建议下修改的——这位“天才的编辑”在文学史上的价值,也许并不亚于任何一位伟大作家,沃尔夫是他一手发掘的,而菲茨杰拉德与海明威也正得益于他。电影《天才捕手》讲述的便是沃尔夫和珀金斯的故事,其中就有珀金斯要求沃尔夫改书名时二人的对话:
——我觉得你应该斟酌一下书名,它似乎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书中的内容。想象一下你是一位读者,在书店闲逛,满眼琳琅的书籍。然后你看见一本书名为“西卵的特里马尔乔”,还有一本叫“了不起的盖茨比”,你会选哪一本?
——啊哈,“盖茨比”。
——所以斯科特当时就改了书名。
这里的“斯科特”,指的便是菲茨杰拉德,而珀金斯正是《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编辑。但根据日后披露的菲茨杰拉德的私人书信,坚持改名的是珀金斯,而非斯科特——甚至在该书出版前,菲茨杰拉德还写信给珀金斯说:“我不想用《了不起的盖茨比》……”但珀金斯却告诉他,书已经出版了。
无论如何,《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成功,是当时无数文学青年遥望的“长岛绿光”——而珀金斯显然是值得信赖的摆渡小船。天才都是智慧的,沃尔夫不可能不知道对于他的作品,“噢,失落”才是更能反映内容的书名,就像菲茨杰拉德更喜欢的“西卵的特里马尔乔”——这位特里马尔乔其实是古罗马讽刺剧中的暴发户。然而世人并不需要知道他,他们更需要知道盖茨比;世人也不需要了解沃尔夫的“失落”,“天使”“故乡”总归更迷人。有趣的是,同样大获成功的书名“天使望故乡”反倒是一次用典,取自弥尔顿的《利西达斯》。珀金斯显然懂得,成功永无定法,合用方才最佳。
而为了成功,沃尔夫的“让步”不只是书名。他与珀金斯一道,对作品进行了大幅度删减。今天我们读到的《天使望故乡》,译成中文,仍有四十余万字之巨,但原稿本几乎要长出一倍。把书写得这么长,对沃尔夫来说几乎是一种必然。他信奉自传式写作是最好的写作方式,而在他的写作技巧中,记忆是第一位的:“比方说,我有一个非常牢固,准确,生动和具体的记忆。我相信我的记忆的最大特点是,在保留强烈的感觉印象,在追寻和回忆起各种气味、颜色和印象,以及具体的重现事物的生动形象方面的能力都超出了一般情况。”(沃尔夫《一位美国小说家的自传》)
自然,他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会让人想到普鲁斯特。如果普鲁斯特是美国人,或者他的编辑是珀金斯先生,那么能够真正读完《追忆似水年华》的读者,也许会多出不少。
这当然是个玩笑,但根本上,从普鲁斯特到沃尔夫,还是反映出一种转向:所谓“专业性”——编辑——对作品影响力的扩大;“成功”——多数人的品味——比个人品味更重要。普鲁斯特不必在意他的读者难以维持的耐心和酸痛的眼睛,但沃尔夫必须考虑这些。
当然决定普鲁斯特与沃尔夫根本性不同的,还是在于二者在记忆中挖掘的方向:法国人向内,美国人向外;法国人冒犯所有人,美国人只冒犯了自己的同乡——在美国之外,《天使望故乡》甫一出版即成为畅销书,并且好评如潮。有关一座城——尤其是异域——的记忆总是要比一个人反复的玄思更迷人有趣,尽管作家写作的动机是为了摆脱记忆。
于是对于沃尔夫来说,《天使望故乡》更像个麻烦,这个麻烦随着作品的成功反而越来越大。不仅仅是因为同乡人的非议,还在于当他写下自己生命中前二十年的失落——父母的奋斗、虚伪与迷惘,兄长们尚未展开便已陷入死局的生活,乡邻们真诚但自私、愚钝的众生相,以及自己年少时的野心、无疾而终的童稚之爱——本是渴望在搁笔的一刻将这一切尘封,像书里的尤金——他自己的化身——那般,孑然一身地踏上真正的寻找之旅。他要去寻找真正的父,尽管他要用一生才能搞清楚这个目的究竟意味着什么。然而写作——成功的,且只能是成功的写作——却是一种欲盖弥彰。这些失落,他再也摆脱不了了。
噢,失落啊!
托马斯·沃尔夫
然而这种作茧自缚的宿命,天才如沃尔夫大概是不会不曾预料的。“我们毁灭的因子将在沙漠里开花,治愈我们的杀菌素就生长在山岩边,我们的一生受一位佐治亚州懒妇的影响,起因却是一位伦敦扒手未被处绞刑。”(《天使望故乡》)
天才与世俗格格不入的原因,也许正在于他愿意谈论自己命运长河源头的佐治亚州懒妇和伦敦扒手。他也必须这样做,因为他对命运的看法,亦如他对于记忆的挖掘——必须向外,必须出走,而源头之确然而非杜撰是出走的第一步。纵然真实的披露对众人是一种冒犯,纵然他不知道自己出走究竟是为了什么,但他必须这样做。因为倘若不背井离乡,他注定将与自己真正的精神之父渐行渐远。
所以他的精神之父究竟是什么呢?凭《天使望故乡》一举成名后,沃尔夫出版了一部长篇——原本是“巨长篇”,最终还是被珀金斯删减到了“正常”体量——《时间与河流》,以及一系列中短篇作品。其中有一篇《失落男孩》(The Lost Boy,中文版又译作“落失男孩”),讲述了《天使望故乡》中未及讲述的格罗弗的故事。格罗弗是尤金早夭的哥哥,十二岁时便因伤寒去世。正是因为他的去世,母亲心灰意冷,停止了四处投资买地的“拓荒”计划,一家人才最终留在了阿尔塔蒙特这座小城。格罗弗对于小说而言只是工具人物,想来他的故事大概也是被删掉的部分,但对于尤金——沃尔夫,他的意义显然不止于此。
那可怜的孩子,才初识人生,即遭人生放逐,明明跟我们一样同为座座隐蔽迷宫里的一枚棋子,却在许久之前消逝无踪——那已逝的孩子,我的哥哥兼我的父、我的友,已永永远远离开,永不会归来。(《落失男孩》)
早夭的、被删掉的格罗弗,便是他的父。所谓“寻父”,也就是追寻消逝无踪、不可归来之物。难怪后来的凯鲁亚克将沃尔夫视为自己的偶像——一种美国传统,通过他们搭上目的地不明的火车得以延续,这列火车也许会带来新的家园与财富,但必将引发新的失落与出走。我们甚至可以说,自“五月花号”开始,寻父的、不可归乡的、永恒失落的故事,便是美国历史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