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冲动是魔鬼,此言不假,因为冲动一出祸事必定相随。这不,21岁的小伙子就因为一时冲动酿下了大祸,不仅伤害了43岁的保洁阿姨,还让自己伤情惨重,但即便如此,他也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案情回顾
李明的原生家庭情况并不好,父母常年吵架就算了,在他身上也没有投入太多的关注和重心,以致于他从小到大都是一个放养的状态。
李明从小就不爱学习,好不容易折磨着读完了高中,他就早早出来打工赚钱了,他还特地选了一个远离家乡的城市生活,在这里,他交往了一群胡吃海喝的朋友,平日里大手大脚的消费让他手里根本攒不下钱。
在打工了一两年之后,21岁的李明正处于性冲动的阶段,他对于这方面有着无尽的好奇,所以他经常浏览一些黄色小说或者网页,把它们当做自己的精神粮食。
但慢慢的,他开始不满足于这样的现状,他想真枪实地的感受一次,于是,他在慎重考量一番后选择了当地一家叫做“芳香浴足”的小门店。
走进这家店,坐在前台的老板亲切的招呼着他,给了他一份五颜六色的价格表,并热情的介绍各种项目,最终,李明花费了279元选择了一个最基础的特殊服务套餐。
随后,在昏暗的房间内,他真切的体验了一次飞翔的快乐,可毕竟一分钱一分货,279元注定只能是短暂的服务。
结束之后,李明发现时间已经来到凌晨一点多,住所离这里太远,他也不想花费打车的钱,于是央求老板让他在店里住宿一晚,老板看他这么可怜也就同意了,并将他安排在三楼的一个包厢内休息。
而这边,芳香浴足也快到了关门的时间,店里的保洁阿姨——阿梅开始了一天的打扫工作,芳香浴足有三层楼,阿梅需要打扫每一层的包厢,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好不容易打扫完都已经四点多了,收拾好所有的工具,阿梅走进了三楼305号房间休息。
阿梅知道李明在同楼层的包厢内休息,但因为他是老板安排的客户,所以阿梅就没有太多的关注李明,直接进房间就躺下休息了。阿梅根本不知道,这个她不在意的客户,对她的动静可是非常关注的。
李明在进入包厢后,还一直回味着前面的服务,身心燥热难耐,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渐渐的,他的全部注意力都被门外阿梅的动静吸引了,他关注着阿梅的一举一动,并意识到阿梅虽然是个年纪较大的保洁阿姨,但阿梅也是个女性。
也可以和自己做那些事情,想到这里的李明开始付诸行动。今晚的阿梅可能太过于劳累,忘记了锁门,当她看见床边黑色的身影时被狠狠吓了一跳,正想叫喊出声,就被李明捂住了嘴巴,他凑近阿梅耳朵低声威胁道:
“不许叫!老实点,乖乖配合好,不然我扒了你的衣服,把你丢在大马路上让人看光!”惊吓再加上恐吓,让阿梅手脚发软,更让李明乘虚而入实施了侵犯,事后,李明还威胁阿梅摆出各种各样羞耻的姿势让自己拍照。
身心遭受重大创伤的阿梅痛哭不止,哀求李明放过自己,李明看着这样的阿梅,一脸嫌弃的离开了305号房,而此时的阿梅则立马电话向自己的姐妹——阿萍求救。
很快,阿萍就带着两名男性赶到了芳香足浴店,她在305号房听着阿梅的哭诉,而这两名男性则在另外的包厢抓住了李明,并将他押到了305号房。
此时此刻,看着这么大的阵仗,李明早就没了之前的嚣张跋扈,他声泪俱下的恳求阿梅和阿萍的原谅,但阿萍却瞧不上他的道歉,一定要报警处理。听到要报警,李明更加害怕了,于是乱七八糟胡说了一通,并表示只要不报警自己可以答应任何事情。
伤心欲绝的阿梅听见李明这样的忏悔,情绪稍微缓和了一些,进而想到报警虽然能解决自己和李明之间的事情,但可能会暴露芳香足浴店的非法服务,到时她还可能丢掉工作,于是她和阿萍这么一说,他们就要求李明给一万元私了。
但李明就是个穷光蛋啊,他的兜里比脸都干净,自己根本掏不出这一万元,电话找朋友们借钱,不是拒绝就是找借口搪塞过去,眼看着20分钟就过去了,李明一分钱都没借到,但阿萍几人的目光又让他充满了压力。
突然,他就朝着窗户跑去,撑着窗台就翻身跳了下去,他碰到了二楼的广告牌,然后又摔到了一楼去,在地上动弹了几下之后就安静下来了。
这么大的动静惊醒了沉睡的街坊邻居,大家纷纷跑出来,在看到李明的惨状后,有人拨通了120急救电话,也有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很快,救护车就将李明带走了,而阿梅一行人也被警方带回了派出所审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法律分析
看完了上述案情,相信大家对李明的所作所为及遭遇一定会唏嘘不已,他就真的是自作自受的典型案例啊。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规定,行为人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将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作案情节恶劣的,其将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作案情节恶劣呢?
第一、行为人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第二、行为人强奸多名妇女或者是奸淫多名幼女的;第三、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第四、两个以上行为人实施强奸的;第五、行为人实施强奸导致受害者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严重后果的。
以上就是强奸罪的规定及量刑标准,本案中,李明是闯进了305号房,不顾阿梅的意愿,强行对阿梅实施了侵犯,这样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强奸罪,但最后他会被判处多少年则需要相关司法机构来定夺了。而阿梅、阿萍一行人对李明的控制是否构成拘禁罪呢?
根据刑法第238条规定,行为人通过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即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比较难判定的,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也就是该行为是有一段时间的,并不是间歇性的。但如果拘禁时间非常短,或者是瞬间进行的拘禁,那么就很难判定是否为拘禁行为了。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在遇见这些不法行为或者事情的时候,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通过私下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即便是要协商,也要在警方的认同下才可以进行,这样才能保证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也能较好的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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