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本是一场放松身心、领略不同地域风情的惬意之旅,可近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大巴扎发生的一起消费事件,却让游客与商家之间的矛盾被推至风口浪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4月6日,一位游客在乌鲁木齐大巴扎的一家干果店购物时遭遇“天价账单”。该游客进店选购枸杞、胎菊等花茶,店员报价几块钱,游客以为是常规的斤两价格,结账时却发现总价高达9800元,原来是商家按克销售。

游客震惊之余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报警和向市场监督投诉后,执法人员称买卖自愿、不存在欺诈,也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让游客心凉不已。这一事件经网络传播,迅速发酵,新疆文旅评论区沦陷,网友纷纷指责商家与执法人员。

在如今的消费市场中,类似“价格刺客”的现象并非个例。此前,有消费者在景区购买饮料,以为是常见的5元一瓶,结账时却被告知是5元一杯,价格相差数倍 。这种模糊价格单位、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而大巴扎干果店在报价时未明确价格单位,明显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随着舆论的不断升级,事件迎来转机。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干果店老板最终选择退款,当事人也晒出聊天记录并删除相关视频,还提醒大家购买东西时一定要问清价格单位是斤还是克。但这一事件背后的问题,却值得我们深思。

如果没有网络曝光和舆论施压,老板是否还会如此轻易地退款?执法人员在处理消费纠纷时,又该如何真正做到公正、公平,维护消费者权益?这起事件也为广大消费者敲响警钟,消费时务必仔细确认价格细节,避免落入价格陷阱。

商家应诚信经营,杜绝此类误导消费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更要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不能让“明码标价”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幌子。大巴扎干果9800元事件虽暂告一段落,但消费市场的规范与整治仍任重道远。

相关部门是否会针对此类事件出台更完善的监管措施?商家又该如何重塑诚信形象?消费者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能否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问题都有待时间给出答案,也期待大家在评论区留下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