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拆迁不给房,反给票,穷人连拆迁都拆不起了

熊猫剪影 2023-02-21 20:57:38

其实像这样的事情,还是挺多的,据我所知,目前南京,徐州,山东某些地方也实行这样的办法,直接给房票,而且有期限。

到底是谁想出来这样的办法来的呢?这样的办法又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咱们还是要客观地去看待这个问题。

首先,他具有实施的可行性

第一:没有规定说拆迁就一定能致富,拆迁的初衷还是希望改变百姓的居住环境,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当然房子多的百姓必然会得到更多的补偿,这让人产生了拆迁能致富的心理。

既然实行了这样的办法,那就必须要保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能单纯地给张房票就不管不顾了,有些百姓确实无力再去承担购房的费用,所以说就必须要有其他的补偿方案。像一些经济条件困难的群众,政府必须要提供安置房,不能让百姓因为买不起房而无家可归。

还有的地方就很人性化,给了房票之后,如果不用可以在6个月之后折现,而且给一定的利息。这样的办法满足了不需要购买新房那一部分人的需求。

第二:目前房地产经济发展遇到了瓶颈,大量的房屋滞销,房票政策在一定意义上刺激了百姓的购房欲望,可以以相对低的价格购买自己喜欢的房子。这样对国家对百姓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而且搞活了房地产,对各行各业来讲都是一个重大的利好消息。

其次,这样的办法很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第一:房票可以抵一部分房款,可以刺激开发商的楼盘的销售,那开发商就会想方设法的进行拆迁,有可能出现符合标准的房屋一定拆,在拆线标准线左右的房子,开发商也会想方设法地创造条件进行拆迁,这里咱们就要提防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旦出现这样的现象,那受伤的必然是老百姓。

我曾看到过这样一个采访,某地拆迁办统计民意的调查称:90%的民众同意对小区进行拆迁,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当天到场的业主对此事全然不知,自己都不知道有此事,而且还签了字,后来笔迹鉴定也并非本人所签。当时开发商请出来代签字的阿姨竟然称:是业主们同意她给代签的。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这不就是典型的弄虚作假吗。

第二:也可能有别有用心的人打起闲置房屋的主意,有的人会通过这种手段把闲置的,无子女老人去世后的房子落到自己名下,以此来获取更多的拆迁补偿。本该是集体的财富,却中饱私囊,必然会引起社会的不满,激化民众矛盾,降低国家的公信力。

总结:拆迁给予货币补偿也好,房票补贴也罢,都需要征得百姓的意见,照顾到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也必须要有一个着实可行的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才更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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