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医保局消息,在各级医保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下,截至2025年2月底,新增了重庆、青海、河南郑州、湖南株洲四地区生育津贴发放对象由单位转为参保女职工,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的流程优化。
据统计,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有7个全部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分别为上海、福建、山东、重庆、甘肃、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6个省份部分实现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分别为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
9个省份仍要求发放至单位,分别为山西、吉林、江苏、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
来源:国家医保局
编辑:崔陶然